第67章 离婚条件(1 / 1)

童佳和杨迹夏在扶桑国领事馆领事的带领下进入了领事馆,顺利的见到了已经投靠扶桑国的乔华。

乔华见到他们俩人来了,心里也是一颤。

尤其是听到扶桑国领事说:“乔桑,希望你可以跟我们扶桑国的好朋友杨桑好好谈,不要让他不开心。华夏国有句话,叫做‘家丑不可外扬’。

既然你们要谈的是家事,那我就不奉陪了。

我让人在楼下的宴会厅里准备了餐食,希望几位谈完后,可以给我一个同几位一起用餐的机会。

你们好好谈,我就先告辞了。”

领事刚要带人离开,又再度回来,指着陶均乐问:“你们要谈的事情应该跟感情婚姻有关系吧?带着小朋友,让他一起听,是不是不太方便?”

童佳说:“乐乐没关系,他不会说话,现在会写的字也不多,他就是听到我们的对话,也传不出去的……”

“妇人之见!领事先生,还是您想得周到,是我们考虑不周了。

麻烦您在我们谈话这段时间,暂时替我照看一下我的这个小舅子。

不用太费心,他随身的包里有鲁班锁和九连环,找个地方让他自己玩儿就可以。”杨迹夏喝斥了童佳,没有让她说出后面的话,直接将陶均乐推到了扶桑国领事的身边。

有了他的这番说辞,扶桑国领事自然是十分配合的将陶均乐给带走了。

在他们的心中,一个不会说话,也认不全华夏国文字的华夏国小孩,是不可能听懂他们扶桑国语言的。

所以,扶桑国领事为了表现他对杨迹夏的重视,直接将陶均乐带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扶桑国领事带着陶均乐离开后,童佳和杨迹夏对视一眼,就开始跟乔华谈判。

谈判的内容主要是乔华和荣欣枝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

童佳本来想先开口谴责乔华家暴,来个先发制人,可杨迹夏却对着她摇头。

为了维持杨迹夏一家之主的尊严,童佳只能咽下到了嘴边的话,等着杨迹夏做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