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百终坐在太和殿顶上,静静地看着下面走过的群臣,这个位置很好,能看清所有的人,他们与谁交好,与谁一起结伴而行,都能看得很清楚。
而记下这些,就是沈百终的工作之一。
江湖事与朝廷事向来是分开的。
读书人从来都看不起武官,自古文人相轻,文武中也是如此,他们从不屑于去看江湖人,但生命收到威胁时,却也和普通人跪得同样快。
这岂不也是人的卑劣之处?
人们总是更在乎自己的优点。
他们看到自己的优点时,就容不下别人的缺点了。
沈百终捧着一个小本子,在金三影的名字旁一丝不苟地画了个小圈。
江湖上最有势力的地方不是原东园的无争山庄,也不是西门吹雪的万梅山庄,更不是薛衣人的薛家庄,而是金太夫人的万福万寿园。
金家从没有出过什么顶尖的武林高手,可金太夫人的子孙却个个很有门路,她有十个儿子,九个女儿,这些人不是帮主,就是镖头,或者干脆考取功名入了朝堂。
凡是你能想到的产业,他们全部都已涉足,这样的家族,即使水平不高,势力也足够可怕,更何况他们其实都不差。
金三影是金太夫人的第三个儿子,弃武从文进了庙堂,现在已是吏部尚书,称得上是位及人臣,大权在握。
朝堂中还有一位金二桥,出身军伍,戍边多年,众多将军中军功最盛,这位自然就是金太夫人的第二个儿子。
文武双全,自古以来就是大忌。
皇帝之所以还没有动手收拾他们,只不过是信任沈百终的锦衣卫罢了,真要动起手来,只需一晚,世上就再也不会有万福万寿园。
这样简单的道理怎么会有人不明白呢?
金三影为什么还要去与户部尚书攀关系?
他为什么要每年出一趟海?
海外究竟有什么地方值得去?锦衣卫的势力并没有延伸到海上去,那里只是当地的官员在管。
飞鸟从紫禁城的空中划过,落到碧瓦红墙之外。
风虽不大,天却很高,云也快速地流过。
沈百终抬头看了一眼,就又低下头去。
“百终,过来。”
突然有一个人的声音传来。
沈百终再往下一瞧,就看到了正在招呼他的李全。
李全穿着整齐,拿着一柄拂尘,站在朱红色的柱子旁,显然也是刚下朝。
“上面凉,快下来。”李全笑眯眯道,“我给你留了点心和热茶,快下来。”
“嗯。”
沈百终明明是在威严十足、深不可测地监察百官,飞鱼服与绣春刀都很有威慑力,在李全看来却好像是小孩子坐在屋顶上发呆犯傻。
他只觉得沈百终坐得很端正,很可爱。
天下所有的家长看到孩子在高处,总都是要担心的,李全也一样。
沈百终从高高的太和殿顶跳下,落在地上的声音甚至不如一片羽毛大,哪怕是飞鱼服宽大的衣摆,也没有发出半点摩擦声。
走在前面的文武百官没有一个往回看,他们察觉不到沈百终的视线,也不会知道有人落了下来。
“百终啊,最近在忙什么?”
“在忙独孤九剑的案子。”
李全叹口气,从袋子里掏出许多银票来,絮絮叨叨地往沈百终口袋里塞,“这是皇上给的,你都拿着,不要怕浪费,只管花就是了。水母阴姬听起来就不像什么正经名字,那什么雄娘子更是……”
老人家简直要愁成秃子,“世风日下,什么人都出来作妖,又是雄,又是娘的,究竟是男是女?他是不是还有龙阳之好?”
沈百终认真思考起来,他虽没有听过雄娘子玷污过男人,却也不能否认这件事,于是只能道,“不知道。”
李全越看沈百终越觉得骄傲,自家孩子长相和性格都是万里挑一,钱和权也是从来不缺的,除了平日里呆一些,简直就是世上最好的人,听说江湖上风气一直不正,那什么粉燕子,就是出了名的淫贼,喜欢穿着粉衣服招摇,只淫男不碰女……
“百终,你听我说,你看见了雄娘子,要么一剑刺死,要么就带着陆小凤。”李全见陆小凤见得不多,可即使是他,也得承认陆小凤确实是大侠中的大侠,男人中的男人,那一身潇洒的气质是谁也比不了的,从没有人能和浪子比潇洒,雄娘子若是喜欢男人,一定能看得上陆小凤,“你若是一时半会杀不了他,就让陆小凤去,你去解决水母阴姬。”
陆小凤去对付雄娘子当然比对付水母阴姬要安全,沈百终本就是这么打算的,所以立刻点头。
“好。”李全满意道,“去吧,好好玩。”
沈百终点点头,还没等他走出去,就又被李全叫住,“手里的录本我去送吧。”
本是普通的本,蓝色的封皮,里面是颇有风骨的字,沈百终练武,他的字里好像也藏着凌厉的刀锋,他的家教极为严格,所以这字里的刀又带着刀鞘,他的人温和正派,这字就又显得行云流水,这样的字是谁也模仿不了的。
所以北镇抚司从不怀疑指挥使的书信是真是假,这样的字,除了沈百终以外,恐怕再没有别人写得出。
矛盾总是吸引人的,不是么?
更何况这矛盾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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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孤城是一个剑客,顶级的剑客。
他看人总是先从手看起,一个人的手,若是保养的很好,那么他练的武器总该是手上用的,若他总想下意识地抓些什么,则说明这个人练的不是刀就是剑。
叶孤城已看出公孙大娘是位剑客。
公孙大娘也已看出街对面的人就是叶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