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的大少爷刚从基尔曼读完大学回来,很快接替了父亲那一棒,展现过人的商业天赋,成为几大家族里最长辈们看好的年轻继承人。
不过二十有一,逐步接手霍家这个庞然大物,身家已难估量。
不仅如此,其人更是生得一副天地间难遇几回的俊美好皮囊。
一枝初霁的惊堂春。
一场蓄意雅沉却仍难掩悖妄的淋漓惊蛰雨。
凤眼轻抬,对视几乎便是杀人于无形得诛心沦陷时刻,许是夸张了些,但他却有资本。
他的骨相实在太优越,帅得太超过了,即便只是穿了一身有意内敛自身招人皮相的驼色呢子大衣,听茶第一眼看去,都和众人一样的想法,他简直好看得不行,大衣就是要腿长的人穿。
霍予绛也的确高,光是腿长都快比听茶身高长了都。
(冷知识,听茶这次160)
霍予绛,父母也当真会取名字诶,“予你最明艳的春色降落”?
是不是人如其名不知道,反正他人挺死的,做事从来不搞花里胡哨那一套。
丹凤眼是他用来翻白眼的,超绝帅脸是他用来给人降温的(日常板着脸俗称冰块脸),连喜欢上女主他都是最后发现的那一个,最后追人也追得一板一眼,要不是有女主偏爱,他那追人大法早被发配边疆了,至于追没追到,这个不知道,毕竟原书是开放式结局。
而在整本书里,五个男主颜值各有千秋,不相上下都是神级皮相。
但霍予绛浓颜第一。
哔哩啪啦一大堆,当下重要的是,唐听茶的第一个目标也是他。
现在是九月末尾,才入秋,京城正是还热的时候,听茶随便穿了件体恤配背带裙,她依旧感觉到很热。
她不由得想,体脂率低果然比体脂率高抗热吗?这是科学的想法,不,霍予绛这副恨不得从头到尾把自己的皮肤遮挡得严严实实的作派———哦!他是怕听茶会觊觎他的肉体吧?
虽然她的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