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勇就讲了有关他和他腿的故事。
孙志勇说他来自河南,家在少林嵩山附近的一个村庄,自小崇拜少林功夫,练过一些拳脚,但只是隔岸观火,学了一些皮毛。父母不让他学武术,要让他学文化,考大学,学习生存的本领,将来在社会上自己打拼,生存下去。年幼的他只有听父母的,便弃武从文,一门心思学习。也许是命运弄人,他考了两次才考到西安一所民办类大学,三本。三本学制为三年,三年时间一晃而过,他毕业了,踏出了大学的校门,踏入了社会。大家知道,三本的文凭成色就低了,一本二本包括名牌大学的毕业生都不好找工作,三本就更不用说了。他四处出击,大都无功而返。当然,一些工资低的出力气的工作还是可以找到的,但他找到以后总是干不长久,他受不了包工头吆五喝六颐指气使,更受不了工号长对他无端的指责和谩骂,他只好愤然辞职……
几经周折,后来他成了一名“短信写手”。他白天晚上不分昼夜的泡在网吧创作短信,然后整理“成捆”,提供给专门经营短信的网站,网站再促销给一些单位或个人,然后他获得报酬。有时候,他也给广播和电视的信息台创作短信,需要短信的人掏话费拨打信息台号码,点播某一条短信,如果那条短信是他创作的,信息台就会根据月末统计给他付酬。这样的日子虽累点,毕竟不用风里来雨里去,毕竟不用看人眉高眼低,而且月收入也不菲,多则四五千,少则两三千。这个收入在西京城算是不错的了,赶上一个白领人士的月薪了。他创作的短信朗朗上口,网站喜欢,用户也喜欢。
说着说着,瘸腿小伙孙志勇随口就背了一条:
钱多钱少,常有就好;人俊人丑,顺眼就好;家贫家富,和气就好;人老人少,健康就好;事顺事逆,平安就好;朋友不多,有你就好;联系虽少,惦记就好!
青梅插话道:“孙志勇,这短信还真不错,既健康又温馨,听起来顺耳。”
见青梅夸奖,孙志勇就又背了一条:
一天一点爱恋,星星和月亮做伴;一天一点想念,回忆和甜蜜做伴;一天一点眷恋,思念和牵挂做伴;一天一点心愿,愿你永远和我做伴!
孙志勇继续说,正在他把短信写得有滋有味风生水起的时候,一场意外的变故彻底中断了他的写手生涯。
这场变故就发生在他创作短信的网吧里——
有一天傍晚,天刚刚拉下浅黑色的布幔,他像往常一样,吃完晚饭就进网吧去写短信。正在他准备打开电脑的时候,看见一个矮个子小伙一把抓走旁边一个女孩放在电脑桌上的手机,转身就跑。出于本能,女孩啊了一声,接着就喊:抢人了!那一刻,孙志勇几乎没有犹豫——他像一颗子弹一样,跟着就射了出去:他不能容忍在他眼皮子底下发生抢人的事!
网吧的位置在三楼。追到二楼的时候,他一把就抓住了矮个子的后襟,接着两人就撕打起来。他想,从小练拳脚,还没用过呢,手正痒痒,终于该用一回了。于是他出手凶狠,招招要命,矮个子很快就招架不住了。矮个子说,别打了,我把手机还给你。这时,被抢的女孩刚刚赶到,矮个子就把手机还给了女孩。按理说,事情应该到此为止,可他没有罢手,他要把矮个子送到派出所去。他说,我不能放过你,我今天放了你你还会去抢别人。矮个子凶相毕露地说,你找死啊!矮个子两根指头捏着嘴唇打了一个尖厉的口哨,就挣脱孙志勇往一楼疯跑。孙志勇没有多想,拔腿就追。他不知道那声口哨是矮个子给同伙发出的信号。追到一楼,眼看又要抓住矮个子的时候,从暗处闪出两个人来,挥着明晃晃的砍刀,照准孙志勇的腿就左右开弓,孙志勇扑通就倒在了地上……
就这样,他受了重伤,后来就锯了一条腿。再后来,那个专抢网吧的三人团伙也被抓住了,他就将三人诉至法庭,刑事附带民事,要求追究其刑责并赔偿他的经济损失。他同时也把网吧告了,追究网吧的连带责任。可是,这个官司一直没有判下来。对方的辩护人称,孙志勇没有被抢,被抢的主体不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被抢的人在哪里?被抢的证据也就是手机在哪里?孙志勇无言以对。法官只好宣布暂时休庭。
后来有人告诉他:如果抢的不是你,那就是别人,你替别人断腿,那就是见义勇为,你不仅可以主张自己的赔偿,还可以申请见义勇为奖。但申请见义勇为也有一套完备的手续,关键也还是证人!证人是谁?那个被抢的女孩不站出来,你的案子进展就会异常艰难。
孙志勇说他锯腿以后就结束了写手生活,他要寻找证人——那个被抢的女孩。他就时不时在那个网吧附近转悠,希望那个女孩再进网吧的时候能碰上她。可转悠了好长一段时间,那个女孩一直都没有出现。
手里没钱了,身上也早已囊空如洗,没办法,他只好以卖饺子器为生。
他把饺子器拿到网吧附近的菜市场卖,还是希望能在卖饺子器的时候偶然碰上那个女孩。但奇迹始终没有发生,那个女孩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连一根人毛都没见着。
饺子器还得卖下去,人也还得继续找,孙志勇说他幸运的是,虽然那个女孩没有碰上,却碰上了青梅。当青梅主动找到他,并表示也要卖饺子器时,他以为他这一生时来运转了,将会“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时,哪料到青梅早已明花有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