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对商品、商家的评奖推荐活动汹涌如潮,形式五花八门,来头有大有小,直叫消费者眼花缭乱、晕头转向。
这些评奖推荐活动究竟是由哪些单位组织的?评奖推荐结果又是如何产生的?可信度到底有多高?女报记者非凡精心策划了系列报道,只为帮消费者辨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一是政府组织的产品质量评优。
8月12日,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负责人在谈及目前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产品质量评奖问题时,语气坚定地指出:政府评定的产品质量奖那才是最具权威性的,那才是真正对企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
回首本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刚刚踏上发展市场经济的征程,为了激励各企业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政府开展了国家产品质量奖的评定工作。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也纷纷响应,积极开展对所属企业优质产品的评奖活动,于是,“国优”“部优”“省优”产品如璀璨星辰般闪耀登场。
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走上正轨,这种评奖活动的一些弊端也渐渐暴露无遗。终于,从1992年起,国家果断全面停止了政府牵头的各种产品质量评奖活动。也就是说,如今一些厂家在产品广告中、宣传或包装上标明的“国优”“部优”“省优”,都只能作为厂家(商品)的一种光辉历史荣誉,仅供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谨慎参考。
到了1994年,国家大力鼓励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允许省市自治区一级政府开展名牌产品的评定,而国家不评定,各部委不评定,地市及地市级以下政府也不评定。
名牌产品评定工作程序相当严谨:先由企业申报,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再由地市级质量主管部门及省级产品归口部门签署意见,最后由省级名牌产品审定委员会严格考评审定,通过后才授予名牌产品称号。
目前湖南省已评定了三届,共138个产品。这些产品都是真正的佼佼者,产品质量、服务、信誉、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等都是行业翘首。
最近还有一个好消息,国家将开展“中国质量奖”评选。“中国质量奖”将设置“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
中国质量奖是中国质量领域的至高荣誉。其获奖组织和个人必须是在质量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成就,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那是非常了不起的。
二是工商部门组织的着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
我国已公布了两批驰名商标。近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又在相继公布自己的着名商标。
为什么要公布驰名商标、着名商标呢?驰名商标与着名商标又有何区别呢?8月16日,记者非凡就此向湖南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负责人进行了咨询。
据该负责人介绍,我国正在大力实施名牌战略,但“名牌”这个概念没有法定的意义,因而名牌难以得到有力的保护。实际上,保护名牌重在保护商标,因此,我国依照国际惯例,开展了驰名商标、着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驰名商标是各国通用的法律概念,它通常被理解为具有极高信誉度、在市场上为相关公众所深深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构认定,在我国是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认定。
着名商标是由省一级工商局认定的、具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的商标。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了着名商标认定、保护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因而着名商标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性。
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着名商标后,商标拥有人可以在其产品包装、广告宣传、贸易活动中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