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精树正在思考这事,李建良就回来了,霜打似地不吱声,天生就是个闷葫芦,肖梅平时话比他多些,狗日的,整天阴沉个脸,象谁欠他二百吊钱似的,一如既往,看见李精树在那儿,不仅不叫一声,眼皮都不翻一下,好象压根不认识似地,风一样而过。
“建良,我跟你说件事,为了这事,我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不容易呀!”
“你有那么大的力气吗?”
“啊呀,怎么说话的?老子怎么没有?去我三十年阳寿,我……”
“好汉不提当年勇,你是好汉吗?三十年前,你又能怎地?开水锅里鱼扛浪?还是一飞冲天九万里?你那么讨好蒯光年,就差跪舔脚面了,人家怎么不理你?我估计蒯光年早他妈听地狗叫了!”
爷俩一直拧巴着,“你老子我舍下这张老脸,给你找下个机会:重新回去,回饲养棚那儿!”
“李宜忠是什么好鸟?凭啥就吃你的药?”
“你还别说:卤水点豆腐,就有那么一犯,你能怎地?”李精树在儿子面前,瞬间高傲起来,“生姜还是老的辣!不服不行,你倒是给句痛快的:去是不去?”
“容我考虑考虑!”
“等你考虑完了,黄花菜都凉了!过了此村,可就没那个店了!别拿豆包不是干粮!没有两把刷子,再回去就是一句空话,好酒要顺梢吃!”
儿子态度模棱两可,他认为儿子是接受了。
贾云龙踮着脚,等待着机会,但机会跑偏了,让他尴尬:在大队和公社干部会议上,张子旺突然宣布了吴洼子大队干部人选名单:叶志军任吴洼子大队书记;贾仍然任副书记,贾云龙如坐针毡,忙活一两年,算是白忙活了,这个叶志军是究竟何方神圣?象是从石头缝中炸出来一样,原来从没听说这个人,一时间脑路不通,怎么想都想不明白。
叶志军当过兵,后来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一年不到,考上了滨江省机电排灌系机电专业,现在是实习阶段,他穿着黄军装,三十四五岁,笑眯眯的,家住城里,曾经干过孙东洋秘书,就是履历而言,这是神仙下放,到下面犄角旮旯里和小鱼小虾抢食,当刘子凡郑重其事介绍此人时,他才从会议室后面的小门里走出来。
“各位辛苦,我是叶志军,对于领导的安排,我十分满意,我要到基层去,贾副书记,我初来乍到,经验不足,有很多事,我还要向你学习,听说吴洼子村宣传工作搞得有声有色,这一点很好,听说有一位擅写,更有一位善演,我还听说还是贾副书记的亲亲侄女能唱,我听刘书记说过,贾副书记握个手吧!”
贾云龙想不到这家伙,这么油腻,一上来就和自己握手,“叶书记,你客气了,吴洼子是个小地方,池小水浅,你这尊神去了,有些大才小用了!学习谈不上,共同把吴洼子那点事搞好!你请坐!”
一直到会议散了,贾云龙头脑一直胀绷绷的,这一年多,提心吊胆过,生怕李默海的事东窗事发,殃及池鱼,还好,暴风骤雨停歇下来,正准备要大干一场,想不到上头给他玩了这么一手,叶志军虽是过渡,那也是压在自己头上一块盘石,他叹一口气,说明这小子来之前,摸过吴洼子底牌,究竟是何许人也?张金梁?是他,一定是他。
吴洼子易主的事,很快通过大小队会议,传遍吴洼子,这次见面会开得并不长,也就二十分钟,会议一结束,叶志军就立马去了后院宣传队,在张金梁引见下,他如愿以尝见到那位能写三十多岁还是老光棍,且精瘦精瘦的陈家岩,小麦色的皮肤,鼻子上架着副眼镜,更见到他想见的贾一茜,秀色可餐,真是国色天香,哎呀呀,不了解,俗的地方,竟然藏着掖着这样的人才,他当机兴起,就让贾一茜唱一曲,原来这个身材如此魁梧的壮汉,也是行家里手,唱念作答,无一不精,无一不会。
贾一茜不愧有“百灵鸟”之称,她的嗓子的确被上帝吻过,她唱的第一首歌是《大海航行靠舵手》,唱出了那个时代的气势,接着她又唱了《东方红》,最后竟然是和新任的大队书记一起唱的《一定要把胜利的红旗插到台湾》,那些铿锵有力的歌曲,曾经那样鼓舞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