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包装(求追读(1 / 1)

八点刚过,唐宋就接到了东方元的电话。

合同已经拟好,发在唐宋邮箱里,只要唐宋确定没有问题,就可以直接打印出来,然后签字寄给正新,正新那边收到合同盖好公章,会直接寄回一份。

当然,除了合同,邮箱里还有一份关于如何宣传唐宋的营销策划案及详细资料。

合同一签,唐宋和正新的利益就会绑在一块。好的营销方案,就是要有轰动性的话题。有话题就会有热度,有热度,媒体就扎堆跟风一起报道。

营销这一块,左东上台后,正新一直弄的风生水起。

唐宋先是仔细看了一下合同,这种大公司的合同,尤其要仔细过目,指不定就有陷阱。那些法务,玩文字游戏溜得很。

一一过目了长达十来页的合同之后,唐宋直接签字了。他不是一个爱挑刺的人,人家花了500万,总归站在自己的角度,该有的权益还是要有的。

自己一个不知名的作者,能够拿到这样相对公平合理的合同,正新算是给了自己足够的面子。做人不能不识抬举,见好就收。

接着,他又打开关于如何宣传作者的营销策划案。

首先,正新花500万重金悬赏作品这件事,因为持续了三个月,没有结果,已经在网上很有热度,所以第一步,就是揭晓获得悬赏作品奖励的答案。

不得不说,正新的营销策划,确实牛!看起来500万好像很多,对于作品的投稿甚至作者,没有任何要求,但毕竟录用的权利在他们手里。值和不值,还是他们说了算。

500万拿去买流量,在浩瀚的互联网世界,掀不起什么大风浪。

但如果悬赏的作者是一个不知名作者,比如自己,那么这件事,就成为了一个话题,接着正新稍微花点钱,写几篇软文,然后买一点流量,这事就引爆了。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

什么作者,得到了悬赏,大家势必会去追问,甚至有些博主,专门就干这個,要是挖出有什么作假的,那就更有意思了。

还是那句话,互联网时代,只要有流量,要不是平台限制,吃屎都有大把人干。

对此,唐宋并无意见,只要不拿自己做负面流量,他都可以接受。适当正面炒作,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看到作者简介那一页,唐宋自己都忍不住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