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仙手握马刀,一刀向朝着涌入工兵战壕的金兵劈出。
锋利的刀刃划过那名金军脖子,一片血花喷涌溅出。
李彦仙有些刀震,用冷兵器直接刀刃劈砍脖子,是最具杀伤力的一招,比扎胸口来得更震撼和更快让人死去。
在这个时代,普通的刀能够砍伤、杀伤带甲的敌人确实属实不容易。
于8年特种兵王李彦仙来说,杀人于他来说,就像吃饭那样简单。
只要李彦仙愿意,他有数百种让人快速死去的方法。
但是只有割喉才是他认为最拿手,最快速的杀人手法。
穿越之后,搭上原主这副强壮躯体,似乎原主融合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原主本身就是6宋尺,约1.9米的大只佬身躯,和原主身体各项指标高度匹配融合后,李彦仙明显感觉臂力惊人。
就如他张起三石的神臂弓,和后世举起400公斤的举重世界记录者一般轻松自如。
所以手里这柄十多斤的马刀,就像小孩的玩具刀一样,挥动斩杀起来让李彦仙轻松自如。
快速割断一名金军脖子之余,李彦仙快速抽离刀刃,再轻轻一捅,又一名冲上前的金军腹部立时中刀。
不等那名金军咽气,李彦仙左手一抓,那名金军如轻飘的羽毛一样,被李彦仙举起过头,然后重重被砸了下去。
“彭!”
“啊--”那名金军如同一块巨石,瞬间把冲锋往前的几名金军砸倒在地。
“杀!”
李彦仙神勇格杀金军举动,瞬间让在场的宋军为之折服。
南城墙上扭动着身躯正使劲击着战鼓的耶律牙不里,正好看到李彦仙单手举“人”扔城下的英猛行为,不禁再面色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