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一日上午,周翊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给省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方针打了电话,表示了对严励涉嫌‘刑讯逼供案’的严重关切。
还是那句话,现在公安厅上下都知道严励是他的人,如果他不表明态度,以后谁还会跟随他?
尤其此案缺乏关键证据,当时参与讯问宋天临的刑侦人员,除严励之外还有两人。其中一个名叫王硕的,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反水,做出了不利于严励的指证。
但另外一名刑警张勤奋,在被传唤之后,始终否认在讯问宋天临的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还大骂王硕胡说八道,诬陷好人,良心都被狗吃了!
在这种情况下,周副厅长就有了与反渎局长方针交涉的正当理由。
“方局长,自严励被反渎局传唤讯问到现在,时间已经超过了十二个小时,我想知道,对他的讯问结果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而现在时间早已过了。
“哎呀,周厅长,这个案子有些复杂,我们这边还需要一些时间!”方针委婉地表示,讯问暂时没结果,人还不能放,不但不能放,还有进一步采取拘留措施的可能。
周翊一听就明白了,对方这是硬要往案情的重大和复杂性上靠,将讯问时间拖满二十四个小时,尽可能地想办法获到严励的口供。
“方局长,‘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这样的罪名,并不是单独为我们公安机关而设立,它是涵盖了整个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检察院也一样!”
“如果严励真的犯了刑讯逼供罪,我们省公安厅,包括我这个分管领导,肯定不会包庇他,但如果有人想通过诬陷的方式,并强行让严励认罪,以期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那我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周翊用淡然的语气,发出了严正的警告。
同样是讯问,不要以为检察院就不存在严刑逼供的情况。
上一世有个案例,一个派出所所长被检方带走之后,遭受十多人轮番讯问,不给喝水不让睡觉,逼着作伪证。
后来在庭审的过程中,该派出所所长当庭翻供,并出示了有力证据,最后才被无罪释放。
所以说,检察机关可以审查公安机关讯问过程的合法性,但检察机关自身在行使讯问权时,却缺乏外部机构的监督。
方针听出了对方话中有话,心中先是一凛,然后同样话中有话不软不硬地回道:“请周厅长多一些耐心,我们检察院一定会秉公办案,保证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尽快查明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