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破格提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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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八日,东吉县人民政府下发东政发〔2005〕23号文件——《关于张立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内容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立平同志任东吉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东吉县公安局清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翊同志任东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刘长林同志任东吉县公安局清河派出所所长(副科长级),免去其东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吴南同志任东吉县公安局福山派出所所长……

从上报审批、民主推荐,到组织考察、充分酝酿,再到讨论决定,发文任职。

整个流程如丝般顺滑,顺利的超乎想象。

坦率地讲,关于晋升副科且被任命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这件事,周翊之前完全没有心理准备。

因为他科员未满三年,按照常理不符合晋升条件。

但是,凡事都有例外。

根据《东吉县科级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暂行办法》第六、七、八条之规定,周翊完全满足‘在重大事件中贡献突出’、‘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获得过县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以及‘破格提拔优秀干部应注重年轻化’‘任科员时间满两年以上’等破格提拔要求。

当时县局政委高作斌找他谈话,他的第一反应就是,给的实在太多了。

要知道在上一世,他从科员升至副主任科员,足足熬了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