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欣赏完了,三个人也热络了一些。
闲谈之中童南星才听出来了这俩人是怎么认识的。
孟君迁跟付文博一样,也是个混世魔王。
他爹是个商人,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的孩子能够考取功名,从此不用再受别人的鄙夷。
可惜这个混小子对读书没有一丁点儿兴趣,自从认识了几个字之后,就开始了自己的逃学生活,也不知怎么地就碰到了同样逃学出来的付文博。
两个人臭味相投,瞬间结成了盟友,一晃就过了这么多年。
追忆了半天往事,孟君迁忽然叹道:“当年咱们俩可都不是块读书的料,没想到你居然开窍了!”
放到以前,谁能知道付文博会在成婚之后忽然洗心革面,成功考中了秀才?而且现在想要见他一面比什么都难,这是瞅准了想要踏进仕途啊。
“本少爷可是一直都这么聪慧的,不像你,天生脑子不灵光。”
说到这,付文博还有点臭屁,“本少爷想要考取功名,那还不是三言两语的事。”
“看把你得意的,弟妹也在呢,考取功名要真这么好考,你怎么不跟以前一样天天来找我玩儿?”他一个人呆在酒楼里,也很寂寞的,以前付文博三天两头的往他这儿跑,打从成了婚,娶了妻之后,一切都变样了。
“男子汉大丈夫,要成家立业,既然已经成家了,那肯定要想着怎么立业啊。”他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既然娶了自己心爱的女人,那就要把最好的都给她,“要是你也娶了妻,就不会这么想了。”
“娶妻啊,远得很!”
孟君迁往后一仰,躺在了罗汉床上,抬头望着漆黑的夜幕,“我家对门的要嫁人了,说是要嫁给一个鳏夫当继室。”
对门的那个姑娘,也就是孟君迁自小就喜欢的一个姑娘,只是年少轻狂的他不懂什么叫做喜欢,成天只会捉弄人家,好不容易弄清楚了自己对人家的心意,一切都晚了。
那个鳏夫,据说还是什么官儿。
对他们这些商人来说,攀上当官的那可是可遇不可求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