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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头 乌药 297 字 1个月前

——你是否喜欢他呢?

彼时简煜拢住旧物袖珍盒,问她:“给我好吗?我替你保管。”

彩皮筋,几只断墨笔芯,刻有字母的香味橡皮。无一稀罕物。

覃舒说:“我要扔了。”

他笑着笃定:“你不舍得的。”

真给他言中了。丢垃圾时,覃舒犹豫再三,揣他怀中。

“还是你替我保管吧。”

即便她自知再不会取走它了。

席地而坐的简煜剐蹭她膝间,温顺如羔羊。她玩弄他发丝,朦胧间想:怎么会有简煜那么好的人呢?

思来想去,除了好,她找不到更妥帖的词形容他。他太好了。覃舒活了二十余年,没见过比简煜更好的人。赤诚,睿智,深谋远虑,洞察秋毫。不知不觉,她贪婪他给的偏爱,即便对他的好疑信参半。

被初恋背刺后,覃舒一面封心锁爱,自比殉道者;一面又期待谁能闯进她的领地,搅得她好不安生。她幻想羁绊,却不百分百信任它。尤当简煜强调直觉,似触了她逆鳞,叫她啼笑皆非:

你拿什么证明你的直觉?胆敢保证,我的特别不会出现在除我外的第二者身上?你如何叫我心悦诚服?我又该如何相信你?

这是一场博弈。她明白,答案不由他。是她画地为牢。

July问她:你喜欢他吗?敲响她的警钟。

对素昧平生的网友她都无法承认喜欢,怕再受伤,宁违背本意也不愿捧出的真心被践踏得稀碎。比起直落落承认对她感兴趣的简煜,她畏葸得像只梅花鹿,风吹草动就没了影。

现在,她的拇指悬距屏幕零点五公分,玩起失踪。

July再打破沉寂:对不起,我太唐突了。

覃舒长吁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