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知道杨静怡和于雪的遭遇开始,沈青云就一直在扪心自问,这个汪哲是不是该死?
他是警察不假,要遵纪守法,因为只有遵纪守法的警察,才有资格去惩治那些恶人。
但是。
同样的道理,沈青云很清楚,自己首先是一个有良知的人,然后才是一个遵纪守法的警察。
这么考虑的话,某个事情就有答案了。
公道这两个字,很多时候法律是给不了的。
像汪哲这种人渣,让他在监狱里待二十年或者十五年,其实毫无意义。
因为他不会有任何悔改的意思,他只会怨恨法律对他的判决,只会觉得自己遭受了不公平的对待,只会觉得是沈青云这样的警察害了他。
这种人,死不足惜!
所以。
沈青云早早就下了决心,要追责他,一定要还那些受害人一个公道。
毕竟之前在江北省的时候,那三个霸凌杀害同学的未成年人,沈青云也促成了法院检察院对他们的追责。
但后来事情的发展,让沈青云意识到,这里不是江北省,没有了父亲关系网的支持,在辽东这一亩三分地,王文杰能够给自己提供的帮助,其实并不是那么多。
最起码,在铜岭市这个地方,王文杰的影响力没有那么大。
真要是把汪哲送上法庭,说不定答案会不尽如人意。
而就在这种情况下,汪哲被张娟派人给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