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吴爱戢化身舔狗小保姆,成为‘悦来客栈’帮会的大总管,许多帮会元老本是瞧不起的,这不妥妥的一个官三代看上自家老板娘了,软磨硬泡呗。
结果半年时间过去了,以大掌柜自居的吴爱戢,彻底和帮中骨干融为一体,帮中上下对他处理帮会大小事务的能力,还是挺信服的。
再加上每次堵虫族天骄时,他那趋近无敌的嘲讽肉盾能力,受其恩惠者无数,隐隐将‘悦来客栈’二把手的交易牢牢坐稳了。
唯独令帮中年轻骨干不爽的就是,同样是仰慕老板娘的风采,这小子倒好,简直是为了讨好老板娘,无所不用其极。
干架时当贴身肉盾倒也就算了,关键是这玩意还会做菜!
你敢想,一个粗战士居然会做菜!疆城的北方风味,王城的细糠小点,毒蛇山谷的麻辣风情,那是信手拈来,只要老板娘想吃的,他都能做得出来,哪怕老板娘没胃口,吴爱戢这小子也能整几个开胃小菜。
老板娘半年来都胖了……
帮里帮外,一群仰慕者都快被卷哭了。
铃兰自从听说吴爱戢坠入爱河而不能自拔,小嘴就没合拢过。
想不到吴大哥看着粗憨憨的,为了那梅姑娘,能做到这么极致。
这回,他总不会拿南宫来调侃我了!
铃兰兴奋的想到,不过想起沉睡了半年的南宫神剑,心情又一阵失落。
“啧啧啧,这小子居然白了不少,看起来倒是顺眼了。”
院子里下人推着一张躺椅,在跟南宫神剑嗮太阳,呼吸均匀,脸色红润,唯独缺了对外界的反应和思维。
吴念慈看着南宫神剑,一阵嘘嘘,“当初辞旧,南宫这小子算是出尽风头了,最后接沃玛教主那一招,让龙傲天羡慕了不知道有多久。”
“啊?龙傲天为什么会羡慕南宫哥哥?”铃兰好奇的问道。
吴念慈斜眼看了她一眼,说:“你不觉得,当着两军近万人的面,怒斥沃玛教主,甚至还接了他一招,很拉风么!”
“……”铃兰想起了龙傲天的天赋,瞬间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