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 / 2)

gu903();自从宋锦离婚后,她妈杨美云不止一次的在她面前提起过这个事情,表情和语气有点同情,还有点幸灾乐祸。宋英还不太懂这些话语里面的意思,但隐隐约约的明白,可能离婚并不是什么好事。

宋莲还想要反驳,但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也怕姐姐更生气,只能不服气的住嘴。而宋英说出来后,又想起程泠还在旁边,慌忙道歉:“泠泠,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

程泠摆摆手:“我知道,没关系。”

现在这个年代,尤其是在农村,并没有太多人能够接受离婚这个事情,她明白的。她只是在想,要如何对两个小孩解释离婚的概念。想来想去,她都没有能组织好语言,而且,解释好了又能怎么样了?总不能就让这一个四岁一个六岁的小孩回去劝她们爸妈离婚吧?并不是谁都有自家老妈的勇气和决断的。

斟酌了一下,她只能给姐妹俩出主意:“所以你们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以后考到市里面的高中,再考大学,考到外面去。这样,才可以有新的生活,还能把你妈接出去。而且说不定到时候你奶奶和你爸觉得你们这么会读书,并不比男孩子差,就不会那么生气啦。”

后面倒无所谓,前面则是程泠真心希望两姐妹能做到的。她就算是前世再不食人间烟火也知道,对于在家中最不受欢迎的被压榨的农村女孩子来说,考出去是为数不多的渠道。

宋英迟疑了一下,宋莲倒是很快就出声,志气满满:“泠泠姐姐说得对!我要考大学!”

“你们以后要是再遇到你爸打你妈,就去外面求助。”程泠给她们出主意,“来找我外公,或者去找村里面的书记和村长。让他们来劝一劝你爸。”

她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妇联这样的机构,也不知道现在家暴报警有没有用,等妈妈回来了再问一下吧。

三个小女孩嘀嘀咕咕的说了一阵,最后宋英宋莲很快的睡着了。

程泠反倒毫无睡意,睁着眼睛看着蚊帐顶。半晌,她哂笑一声,没想到她这个间接死于家暴的受害者,这辈子居然可以给别人出谋划策了,略有点讽刺。但她很明白,杨美云的处境就像是之前的她,如果不是自己醒悟,别人再怎么劝都是没有用的。

她不由得想起上辈子自己那段短暂的婚姻。现在把自己置身于外,她能清楚的看清自己当时对李哲根本不是什么爱情。只是渴望亲情,渴望一个家太久了,所以才把李哲当做是一块浮木紧紧的抓着。即使后来受到家暴,为了证明自己的选择没有错,为了让自己能够维持终于有了一个家的虚幻表象,所以不愿意离婚,宁可受着。

多么的执拗和可悲。

她想到果断离婚的自己妈妈,又想起宋英和宋莲的妈妈。有些后怕,如果当时自己没有死,没有重生,而是和李哲有了孩子,那这孩子是不是就是今日的宋英宋莲?

即使是上辈子,程泠内心也清楚,遇到一段不如意的婚姻,像宋锦一样果断脱身、即时止损才是对的。所以即使是重生了,也丝毫没有阻止妈妈离婚的意思。是勉强为了孩子维持一段婚姻,还是离婚后给予孩子全部的爱和健康的成长环境?程泠现在果断选择后者。

哎,有点想妈妈了。

胡思乱想中,她也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又过了三四天,在宋锦和宋一成离开了将近十天的时候,她们终于回来了。在听到吴枝花惊喜的声音之后,程泠第一时间的冲了出去,果然在门口看到了妈妈的身影,一下子就抱住了她的腿。

“哎哟,宝贝,你怎么把头发给剪了?”宋锦看着自己短头发的女儿,惊奇的道。

程泠脸顿时垮了下来,她可不想把自己长虱子的经历给说出去,太丢脸了。好在宋锦也没一定要问出答案,她仔细端详了一下,点头道:“嗯,果然是我的女儿,短头发也很可爱。”

她打量女儿的同时,程泠也在打量她。

她妈和走的时候差不多,就是神情略有疲惫,但看上去整个人的精神依然是饱满的,看来这次广州之行比较成功。但是当她看到气喘吁吁走近了的宋一成之后,不由得愣在了当地。

艰难的开口:“舅舅......你怎么穿成这样子了?”

她舅,宋一成,穿了一件红色尖领的衬衫,配了一条蓝色的大喇叭牛仔裤,然后还戴了一副白色的□□镜。头发也明显是打理过的,纯正三七分。

宋一成臭美的问:“怎么样?舅舅帅吧?”

还不等程泠发表看法,吴枝花就很嫌弃的道:“你这什么破裤子,是裤子还是扫帚?这整条路的灰都被你给扫了吧?要不要给你颁个奖?”

程泠咯咯的笑起来。

宋一成恼羞成怒:“妈,你不懂!这是现在最时髦的穿法。泠泠,你说,是不是很帅?”

程泠给出公正的评价:“很时尚。就是这个红色,有点太扎眼了。”

十分骚气。

宋一成看了看自己的衬衫,得意的笑:“那有啥,广州那边这样穿的多得是。”

宋锦打住他的臭美:“行了行了,还不赶紧把东西给提进去,累死我了。妈,我给你们都买了礼物,泠泠也有。”

都是我提着,你累啥呀?宋一成敢怒不敢言,乖乖的提着东西进屋了。

宋锦给宋永丰带了一件的确良的衬衫,给吴枝花带了一盒雪花膏,给程泠的是一双八字蝴蝶结形状的透明塑胶凉鞋,都是柳市这边还不怎么能看到的货。

吴枝花一边高兴一边埋怨道:“你就那么点钱,紧着自己倒货就行了,还带什么礼物啊。”

“没事,妈,那边这些东西都不算贵。”

那双小鞋子还挺漂亮,不过程泠最感兴趣的还是妈妈和舅舅在广州的遭遇,催促道:“妈妈,讲讲广州是什么样子吧?是不是很多高楼很多车?”

宋锦抱着她坐下,笑着:“的确是很多高楼很多车。”

她开始讲她和宋一成到广州之后的事情。

作者有话说:

今天三更一起放出,周四上夹子,夹子前先每天一更哈。

这本书主要讲搞事业,然后就是温馨日常,家长里短。想和大家探讨一下不同女性在时代浪潮里,不同的境遇下做出的选择,所以主角不一定会每一章都出来,另外的话可能会比较长。

评论都有看,谢谢大家支持。

第22章[VIP]

宋锦和宋一成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才到广州。车厢里挤满了人,好在他们早就买了票,还能有位置坐,但饶是如此,想挪个脚也很困难。到了饭点的时候,列车员就来卖盒饭,宋锦和宋一成没要,一份饭两块钱可不便宜,还是老老实实的吃干粮吧。

下火车的时候,宋锦因为长时间没有走动,小腿的部分又麻又胀,在站台上缓了好一会儿才能正常走路。两人走出火车站,她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广州站,旁边还有着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八个大字。

南国夏季湿热的风吹来,身上黏黏答答的并不好受,但扑面而来的新鲜事物却让宋锦和宋一成心中满溢清爽。外面的景象让他们目不暇接。广州的路真宽啊,和柳市路上跑的大多数是公交车不同,这边有着络绎不绝的小车,还有出租车;街上还有着天桥,挂着彩色的广告招贴,是可口可乐;广州的楼也真高啊,四五层已经不稀奇,经常还能看到十几层的高楼。

广州的人更多,无数的自行车形成了车流,像是白衬衫的海洋。宋锦一下子就注意到了年轻人们的穿着,和电影里演的那样洋气。在柳市的时候,她一直觉得自己眼光挺好,穿得也不差,但到了这儿,却有点自惭形秽。不过转眼,她就意识到,这说明如果她能够在这儿找到好货的话,带回柳市去肯定会大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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