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多时,少女所坐的那辆公交后,跟上了一辆蓝白色的出租车。
她顺利接到陈赐,难得狗腿地要帮他拿东西,陈赐做了个假动作,又收回。
“干什么?”
她笑吟吟地:“帮哥哥拿东西呀。”
见她半晌没再说别的,他挑眉:“怎么不问我考得怎么样?”
“你肯定考得很好。”少女回过身,朝他粲然一笑,“心电感应。”
“那你要不要感应一下,我接下来想去哪里?”
“肃大。”她说。
陈赐微微一顿,旋即笑着揉揉她耳垂。
“挺准,”他像是换了个想法,道,“再猜?”
她有点不乐意了,嘟囔:“我又不是神婆。”
但是没过几分钟,又一脸了然地凑近:“我知道了,你现在在想,天气真的好热啊,妹妹来接我辛苦了,给她买一杯多肉葡萄吧。”
“……”
顺利获得一杯多肉葡萄,宋嘉茉小口抿着沙冰,跟他走进肃大的校园。
每个大学都会有标志性建筑,肃大的门口坐落着一尊雕像,在阳光下的投影,很像一个人拿着手捧花。
因此得了个浪漫的别名,叫捧花路。
宋嘉茉低头说:“我考过来的那天,你也要拿手捧花来接我哦。”
陈赐抬眼:“我干脆雇个八抬大轿——”
“干嘛,来娶我?”
她完全是想到什么说什么,说完才觉得不对,咳嗽两声,又换成了别的话题。
远处的侧门很热闹,她花了大半天才走过去,隔着马路眺望某处:“怎么这么多人,演唱会吗?”
又突然想起些什么,点开热搜一看,果不其然——
宋嘉茉:“今天还有沈景泽的演唱会??”
陈赐:“喜欢?”
“喜欢啊。”
他本就觉得她应该感兴趣,但这一刻听到她说喜欢,又不是很爽。
少年低低磨了磨牙,修长手指间夹着两张门票,在她面前晃了晃。
“这样呢,有没有更喜欢?”
“你还买票啦?”
宋嘉茉眼睛一亮,转瞬间,将这些联系起来,好像也不是特别意外。
她故作姿态,轻咳两声:“这就是你请我去看演唱会的态度?”
陈赐眯眼:“公主赏个脸,一起去看?”
她轻轻抿了抿唇角。
“勉强同意。”
从这里走到体育馆门口,耗时二十分钟。
排队入场,耗时三十分钟。
这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某人的情绪,随时间的推移而恶化。
终于,在她催促检票时,陈赐蹙眉低问:“你是喜欢歌还是喜欢人?”
她笑眯眯:“喜欢人。”
“……”
陈赐:“走了。”
“诶,别别别——”
她故意惹他,最后又只能自己去哄。
哄了从电梯到三楼的一路,这哥的眉心才慢慢舒展开来。
其实她也只是之前听人说过,后来就去搜了一下,算是沈景泽半个颜粉和歌粉,入坑作是他的《朝颜》,很浪漫,听说是写给女朋友的。
这场很巧,他唱的开场曲就是《朝颜》。
宋嘉茉落座,感觉有些冷,找陈赐要了本书压住裙子。
玩乐队出身,沈景泽很会热场,后面的吉他手也嗨到不行,几首歌结束之后,场馆的灯却突然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