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节(2 / 2)

gu903();没一会儿,系统成功识别,这是某个偏远小国的文字。通过系统机翻,不过短短几分钟他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

羊皮卷轴上记录的是一件生活中的琐事,这是一位NPC的日记残页。日记内容其实没什么含金量,就是日记主人在回忆少年时期和青梅竹马的恋人曾经一起采摘野浆果的快乐时光。唯一能够作为信息点的就是它提到了恋人的名称,叫做“娜塔亚”。

有名字就好,有名字就有机会找到日记主人。虽然很有可能出现重名想象,不过《灵渊》里大多数NPC都是单身,有恋人的是少数,通过排除法能够很快锁定目标。而且有一些NPC出身优渥,少年时期应该不太可能拥有去野外采集浆果的经历,这位娜塔亚大概率出身一般。

叶绪打开系统资料库进行查找,最后找到了三个名叫娜塔亚的女性NPC。

其中有一个还是女童,是一位次级主城城主的掌上明珠。她目前不到十岁,显然不可能是日记里写的那位娜塔亚。

另外两位都已经成年,而且出身一般。一个是强大的冒险者,作为少见的女性战士,在天阶佣兵团里任副团长。另一个是普通女性,并没有自保能力,而且已经死去,但她有一个实力不错的恋人。

佣兵团那个也有个恋人,就是该团团长。光从是否脱单来看的话,没办法分辨她们谁才是日记里那个。而且两个人都是平民出身,唯一的区别是佣兵团那位的恋人同样是平民,而普通女性的恋人却是小贵族出身。

看样子佣兵团那一队更像是青梅竹马,而且一起在平民中长大,从少年时期就开始组建佣兵团,然后出入各种野图。反观另一对,则像是灰姑娘和王子的爱情,资料库里没有记录他们的相知相遇,无从得知是否有过一段青梅竹马的经历。

一般看到这里,都会偏向于佣兵团那队是羊皮卷轴的主角,但叶绪觉得不太像。虽然理由算不上很充分,可他坚持认为佣兵团这一队的等级太高了。

——他们的佣兵团是天阶的,团长和副团长都是150级左右的高级佣兵。作为50级任务的奖励,不太可能和150级NPC扯上关系。

就算羊皮卷轴不容易触发,也不至于拖到100级之后再做任务。所以叶绪认为这个卷轴牵扯到的NPC一定是他在罗萨尔城时就可以接触到的目标,恰好那位小贵族强者目前就在罗萨尔城隔壁的次级主城定居。

还有一点,普通平民一般是没有写日记的习惯的。因为羊皮纸并不便宜,而且许多平民根本不识字。绝大多数的平民NPC冒险者都是少年时期出去闯荡之后才想尽办法学习文字,他们的文学水平一般仅限于日常交流,很少有能自主创作。

写日记这个行为说实话对于很多平民来说非常陌生,他们没有记录这些的意识。反倒是不少贵族,有这个习惯。再加上小贵族的恋人已经去世,他更有可能通过日记怀念对方。

叶绪研究日记的时候正是晚上吃完饭闲的没事干,大家花了一个半晚上帮他整理好了仓库,商量着接下来几晚再去帮其他人整理。一个个整理过去,把所有人的仓库都清理一遍,说不定能发现不少遗忘的好东西,万一碰见可以相互组合的任务物品,那就更棒了。

见叶绪拿着羊皮卷轴沉思,江月璇就凑过来看了一眼:“发现什么了?”

“大概知道它的主人是谁了。”叶绪言简意赅地把自己查到的结果和璇姐分享了一遍,并询问她的意见。

江月璇听完立刻表示:“肯定是贵族啊,不用想。你仔细看看这上面的文字,只有贵族和闲得无聊的人写字的时候会搞得这么花里胡哨,这种花体字一般人不用。而且羊皮纸还散发着幽香,特别像贵族的熏香作风,浪漫又优雅。”

叶绪仔细端详了片刻,不得不承认江月璇说得有道理。其实这个花体字也不是特别花,所以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主要它还是系统通过打印体字合成的,对每个字的变化不大,乍一看十分工整,不像手写体,系统识别起来也非常轻松。

“那我明天去找这个贵族。”叶绪说道。

江月璇摇了摇头:“明天开七夕活动,你是不是忘了?”

“额……”他确实忘了。

那明天上午肯定是要去做活动任务的,不知道一上午能不能做完。如果可以的话,下午再去隔壁主城看看,羊皮卷轴的任务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可千万别是让他把散落的日记都搜集齐。

将近九点,叶绪告别众人下线休息了。

他如今的作息非常规律,每天八点多起床,洗漱吃早餐之后,九点前上线。傍晚下线吃完饭,然后再上线和基友们凑在一起聊天玩耍,或者在线下陪伴小猫,九点再准时上床睡觉。

生活十分充实,偶尔晚上会带猫咪出门逛两圈。虽然运动量比较小,但游戏舱有按摩和生物电流刺激之类的功能,一天到晚躺在里头并不影响身体健康,可以一定程度上代替运动。

他觉得这样的日子挺舒服的,果然毕业之后的日子塞神仙,不枉他在学校里努力学习,把学生生涯压缩到了18岁之前结束。正常学生这个年纪还要再上五六年学呢,叶绪想想就觉得恐怖。

这夜临睡前,哥哥们也难得这么早线下休息了。见到他在和小猫互动,三哥凑过来手贱地揪了一下猫耳朵,被小猫一爪子拍开。

“小玉还是这么小气,不让我摸。”三哥装可怜。

叶绪把叶玉抱起来躲开:“你那是摸吗?你那是揪好不好!”

二哥走过来拉开三哥,伸手揉了揉小猫的脑袋,问道:“快九点了,怎么还没去睡觉?”

“我下来喝杯牛奶,顺便和小玉玩会儿。”

“嗯,快去睡觉吧。”二哥把猫咪捞过来抱着,“明天的七夕活动,你组好队了吗?”

叶绪点头:“璇姐和我一起。”

一提这个二哥表情就有些不太好看,但到底没说什么,只告诫他未成年人不要早恋。叶绪抽了抽嘴角,无语地应下了。

三哥夸张地叹了口气:“本来以为我们兄弟四个可以组两个队的,没想到小绪被别人拐跑了。”

“就算组队我也不和你组。”叶绪哼了一声,“你老坑我。”

跟三哥一起做任务的话,很有可能被三哥当成挡箭牌推出去吸引敌人注意力,然后他自己暗度陈仓把任务完成了,回头还夸一句:“你刚刚做的不错。”虽然能完成任务还挺高兴的,但被队友这么坑一把真的很讨厌好么。

当然,这都是游戏里的骚操作了。现实中三哥肯定舍不得这么干,也就是游戏里,知道不会有事,就算游戏角色死亡也能复活,他才能这么浪。但不管怎么样,和主动站出去承担风雨的大哥,以及体贴的二哥比起来,三哥绝对是他最后不得已才会选择的队友。

三哥啧了一声,又开始嘀嘀咕咕说别人对他有偏见了。叶绪充耳不闻,与哥哥们道了晚安扭头就跑。

上楼的时候正好碰见大哥下来,一把拉住他:“上楼梯的时候好好走,小心摔跤,你还穿着拖鞋呢,容易打滑。”

叶绪乖乖站好,保证以后都慢慢地、稳稳地上下楼梯,这才被放过。分开钱大哥又多问了一句过几天要不要去水上乐园玩,趁着天气还热,正好可以去玩玩夜场。

不过叶绪想了想还是拒绝了,夜晚的游乐场也很热,就算是水上乐园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还不如待在家里的空调房里头,实在想玩水了,游戏里也能玩,他在游戏里好歹是个自带降温的冰龙,不会被热到。

“也好。”大哥没有强求,“七夕任务组队了吗?”

叶绪:“……”

行吧,他看出来了,哥哥们对他有没有谈恋爱这件事非常关注,生怕自己被哪里来的小妖精拐跑了。可他真的没有谈恋爱的想法,是小说不好看还是游戏不好玩,谈恋爱多浪费时间。

“我和璇姐组队了。”叶绪有气无力地回答,“我不早恋,大哥放心。”

大哥满意地点了点头:“去睡觉吧。”

这下是真的可以去睡觉了,叶绪心力交瘁地躺进被窝里,扑腾两下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刚闭上眼才想起来忘记刷牙了,和身体里的懒惰细胞掰扯了五分钟,终于战胜对方,不情不愿地爬起来去把牙给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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