粱俊义
AKA十二少,庙街Tiger哥头马。
此时还只是一个快乐且洒脱的少年。
我不知道那几个月他经历了什么,信一知道,据信一说,总之很艰难。
粱俊义以最快的速度得到了信一的友情,他们两个很快就像一对异父异母的亲生兄弟。每天勾肩搭背的穿梭在城寨的大街小巷,立志把两条狗一样的欢声笑语塞满城寨的每一个角落,宛如一个连体婴儿。
相对比我刚来时候信一对我的态度。
我简直像个小丑。
我不能理解,中二少年信一摆脱小学鸡的身份之后居然也摆脱了他醋精的本质。
毕竟,龙卷风啊,我信一和粱俊义都超爱!
他俩居然能和平相处。
后来我慢慢懂了。
当两个人关系好到共穿一条大裤衩子之后,喜好也会变得一模一样,不存在什么争风吃醋的修罗场。
在未来,我们一般称这个现象为,
——燃冬。
我恶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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粱俊义来了之后,那个小房间就变得逼仄了起来。
尤其是在信一先我一步得到了自己的衣柜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