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气略带严肃道:“睡罢!”
血仙大眼睛眨了眨,道:“周云砚,你几日未洗头了?”周云砚捂住她嘴的时候,头发不小心进了嘴里,吃起来涩涩的。
周云砚从血仙嘴里将头发扯了出来,还好是黑夜,看不到他脸红。
他心里还想,他前日洗的头发,这么快就有味道?看来明日路过溪边得洗了。
身体不让摸,脸蛋不让碰,现在连头发都不让玩了。
血仙想到了一个词,特别适合周云砚。
身娇体贵。
接下来的日子,都在赶路中度过,过了俞燕山,就像过了一个分水岭,气候明显的发生了变化。
血仙每日变小,窝在周云砚的袍子里。
风沙逐渐变大,周云砚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的,生怕大风把她吹飞了。马屁股后边吊着的遁地虎,原来只是被马颠,现在经常被风吹的来回摇摆,肥嘟嘟的身材,活活瘦了一大圈。
晚上扎帐,夜风有些冷,士兵们坐在火堆旁烤火。
“还有两日吧。”
袁副将搓了搓手,望着月朗星稀的天空道。
他们这一次,虽说是护着周云砚回京,其实也是跟着沾光回家里看一眼。
周云砚搓了搓手上蹭的灰,右手习惯性的按了按衣襟,血仙从衣服里,像是回应他,推了推他的手掌。
“明日就把衣服换上吧。”周云砚说道,端起土坛子,抿了口酒。
边关的夜晚与京城边上没法比,越离近,晚上风越大,不喝点酒,在野外根本睡不着。因此每次路过俞燕山,周云砚都会带手下士兵吃一顿好的,再买点烈酒带上。
“今早就备好了。”袁副将轻车熟路的说着,摸了摸身上的衣料子,感叹道:“何时边关也能吃饱穿暖就好啦。”
他们身上的这身短打,料子上乘,回京时穿刚好,但回了边关,这身料子就可惜了。
黄沙地里滚两天,就跟麻布衣服没什么区别。
所以一接近边关,武将们都会习惯性的换上粗布短打,天冷时外面套上皮毛和软甲。
“将军,你说这次那白花花的东西,能种活吗?”袁副将所说的,是这次带回来的细棉。
周云砚也不知,边关的土壤种什么都难活,为了阻挡风沙,这些年守知县种了不少树,不能说一点用没有,但效果甚微。
一场沙风暴,种的树苗能死一半。
边关不止缺吃的,还缺穿的。绫罗绸缎基本不用想,百姓们大多穿麻衣,就连麻的收成也不是很好。
动物皮毛虽然可以用,但量根本不够。
所以这次他要来了细棉种子,死马当活马医,种来试试。
边关这个地界,连他们这一群大男人都得咬牙过,他怀里这个软乎乎的人儿可怎么办?
周云砚想,不然就让她回京吧。
他最初担心,血仙会做出对他家人不利的事情,如今他的想法已经改变。
与其让她跟着吃苦,不如让她回京享福。家里有祖母和母亲,他很放心。
第14章14、到边关
夜晚回到帐子,血仙从他领口蹦了出来,一团粉蓉蓉瞬间变大,又成了让周云砚头疼的那只女树精。
血仙等着周云砚褪下软甲,从怀里掏出了梳子,道:“我给你梳头。”
周云砚叠软甲的手一顿,道:“不用了,你自己梳吧。”
即使两人夜夜盖同一床被子,他也不习惯如此亲密的举止。
血仙也不跟他啰嗦,等他坐下,血仙就爬了过去,半跪在他身后,一点一点给他顺头发。周云砚的发量浓密,浓黑坚韧,血仙很喜欢把玩。
周云砚僵了一下身子,就随她去了。
“血仙。”周云砚唤道。
“唰唰唰”,木梳在发丝中穿过的声音响起,倒有点像淘米的声音。木梳用了好多年,梳齿的头端被磨得圆润,力度均匀的划过头皮,传来了麻酥酥的舒适感。
血仙:“嗯?”
柔软的枝条从裙摆下伸出,像猫咪的尾巴一般,垂在周云砚的膝头,一甩一甩。
周云砚已经十分熟悉血仙的树枝,毕竟赶路的时候,血仙时常将手臂幻化成长长的树枝,挂在他脖子上荡秋千,吓得他每次都忍不住斥她胡闹。
树枝似是想要跟他玩,拍打数次他的膝头后,轻轻的缠绕住他的手指。
周云砚不敢动,怕一扯就像上次一样,把血仙扯残疾。
“再有两日就要到边关了,这几日我想,那里环境实在太苦,你还是回京吧。我会给你写一封信,你拿着去将军府,家中长辈自会将你安顿好。”
周云砚轻轻摸了摸手指上盘旋的树枝。
这柔软的嫩枝确实不适合跟他一起吃苦,他也舍不得。
“我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