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节(1 / 2)

妈妈说,以后只要他能考前前三名,就给从店里拿鸭腿吃。

那天盛宇驰很快乐。

他决心好好学习,快点长大,好让妈妈不再那样辛苦。

能读榕城一中,本该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美好的转折。

直到有个男人的老婆带着一群人冲进他家的米线店,飓风一样将店里能打砸的东西全都毁掉。

那个疯女人一边指挥壮汉们扯烂墙上的招牌,踢翻盛汤的桶,一边在米线店的门前破口大骂。

“勾引别家男人的烂货、贱人!”

她声音尖细而高亢,看到瞧热闹的人越围越多,并不觉得羞耻害臊,反而更激发了表演的欲望,指着七零八落的米线店,“她为了给她的野种上学,不知道和多少个男的睡过了呀!”

她男人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其实她男人只不过是个学校的临时校工,哪有什么让小孩跨区择校的权利?他连教务处和招生办的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

但他够奸猾,骗了个米线西施睡了几天,滋味美得很。

这狗男人在家打牌时还和赌友炫耀,叫自己婆娘听了去,一发不可收拾。

围观的人恍然大悟,全都议论起来。

他们有些是路过,有些却是老街坊,也有米线店左邻右舍的商户,都认识盛宇驰的妈妈。

他妈年纪轻轻一人带着个孩子,有人问就说是在老家生的,和丈夫离婚了。

现在看来呀,这孩子真没准还不知道是哪个野男人的种呢!

女人看围观者眉眼乱飞,不禁得意。

——敢勾引别家的男人,就要叫你名声臭到底!

她又扭头跳着脚指着米线店里头大骂:“就你家那个小杂种也能念好学校,也是托了你千人骑万人睡的福吧!”

那声音又尖又厉,好像一把钢刀,骤然刺进盛宇驰的大脑。

他拨开围观的人群,冲进店里,抄起剁卤水的菜刀指着那女人。

他当时十二岁,像一只受伤的疯狗。就算弱小得能被人一脚就踢死,也要拼了命从人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盛宇驰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算死,也要拉这群恶人一起陪葬!

那女人被他不要命的疯劲吓住了,讪讪地又骂了几句“小兔崽子”,就带着人扬长而去。

他妈妈终于从店里面的小屋冲了出来,抱着他,拦着他,把刀从他手中夺了下来。

盛宇驰颤抖着声音问:“他们是冤枉你的,他们是冤枉你的,对不对?”

他妈妈却没有说话。也没有哭。

而是慢慢、慢慢地,松开了抱他的双手。

盛宇驰像在一瞬间明白了什么,他原本就是个过于早熟、过于早慧的孩子。

他仿佛突然冷静下来,然后一步步跨过地上的汤汤水水,回后面的小屋里,打开书本写起了作业。

妈妈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解释,而盛宇驰也一个字没有再问过。

盛宇驰记得那天晚上吃得依旧是米线。因为熬好的汤全都被倒洒在地上,米线只能用清水煮,妈妈给他的碗里放了一只卤鸭腿。

他没有考第一,也没有得奖励,那天他唯一做的,就是用刀指着那些人以后,又在自己的母亲心上插了一刀。

他不该、也没资格吃。

但妈妈看起来是那样的殷切,就好像这个鸭腿是她对他的亏欠一样。

盛宇驰狼吞虎咽地吃掉了那个鸭腿。

特别、特别、特别的咸。

夜里,他无声地呕吐,眼泪流到嘴边,酸苦难言。

从此,盛宇驰不再是那个虽然家贫但是勤勉的好孩子了。

他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还是那样优秀,善良,上进。在班级里,他永远是沉默安静,名列前茅的,老师们都很喜欢他,并不觉得他性格阴郁,只知道他家中贫困,身世不幸,甚至还多照顾他几分。

他无比符合榕城一中的氛围,在这似乎单纯的校园里,他也是朝气蓬勃,充满希望的。

可他并不属于榕城一中。

盛宇驰,这个名字属于这条路灯失修的昏暗小巷,属于逼仄的充满蒸腾热气和卤水味的阿香米线店,属于他不堪启齿的身世,和他挚爱的,痛恨的母亲。

每天放学,就是他回归那个属于他的“世界”的时候。

在小巷众人人的眼光里,无论他怎样表现,也不过是个父不祥的杂种。

他只能带着书包里总是年级前三的考卷,慢慢地背对着夕阳,走入昏暗之中。

母亲日渐憔悴,偶尔也会有男人来店里,吃完一碗米线后到后面的小屋里去。

母亲瞒着不让他知道。

他就只能装作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