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铃!
铃声大作,熟睡中的青年睁开了眼睛。
他看了看床头的时钟,正好六点,没有睡回笼觉的想法,直接便顶着乱糟糟的头发起床洗漱。
洗漱过后,简单整理了下发型,然后换上一身的运动套装,看着镜子的自己,俨然是一枚俊朗不凡的运动系帅哥。
凃叙不由满意得点点头:“不错,哥们儿的帅气今天也好好保持住了。”
这可不是他自恋——或许有点,但更多是他身为拥有百万粉丝的博主的自觉。
靠外表吸粉,对凃叙来说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毕竟他有让粉丝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的自信。
将一切准备就绪后,他便出门了。
至于大清早出门做什么……
自然是雷打不动的晨跑,这件事他已经坚持好几年了。
锻炼身体,保持健康,何乐而不为呢?
由于初来乍到,凃叙并没有一条固定的晨跑路线。
因此今天就随意跑跑,打的是熟悉这座城市的主意。
清晨六点的天空才刚破晓,城市从沉睡中苏醒,路上行人寥寥。
偶有碰上出门的邻里,便是微笑着擦肩而过,也无需多余的言语。
或许是其外表出众的原因,又或者是看在那赠礼的份上。许多人对于这位社区新来的年轻人都有一种善意,纷纷友好的回应。
陌生的邻里关系似乎有了个好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