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题目是,文学还能打动现在的年轻人吗
我觉得出这个题目的编导就是个弱智……都别笑啊,真的,现在刑法课你们都敢当脱口秀来听了,还跟我这里讲什么文学,简直荒唐!
怎么没人笑了这样搞的我很尴尬啊。
我以前认识过一个朋友,在我还是个打工仔的时候。
你看,别不信啊,我,也是年轻过的。
那个时候我就喜欢给老板起名字,比如喊他们小李啊,小王啊什么的。
这个朋友很不幸,他是个老板,我管他叫小李。
小李上高中的时候啊,得过一个全国文学比赛奖,是个二等奖,他把得奖证书和他们家的招财猫一起摆在他家的,超市门口给自己招财。
你们想一想啊,这个超市是有多不正经。
招财猫和文学得奖证书都做了门童,这个小李,就不是个正经人。
我看了一下他得奖的作品,写的什么破烂玩意!我拿脚就能写。
忍一忍啊,我不会真脱鞋,现在就给你们写。
哎呀!那会我还很年轻,也很善良。
有一次小李给我们说了一个故事,说一个老奶奶因为意外,儿子媳妇都没有了,她靠自己做豆腐把孙子养大了,孙子5岁的时候出门打工,算算都24岁了,还没回过家。
老奶奶很生气,说自己的孙子是个白眼狼。她很老了,已经推不动磨豆子的石磨了,她的孙子答应给她买头驴。
他讲的时候,一个飞虫飞到我右眼里面了,害的我要拼命眨眼睛,才能把它弄出来。
小李很得意,以为自己讲的故事把我弄哭了,他大方的请我喝了一瓶可乐。
我能为了这种脚都能写出来的故事哭吗他可真弱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