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身脏腻的小子回身远眺,清浅的马蹄声尚在远处,他闻之却有踏破山河之势,神情慌张却又无可奈何,勒马在原地打转等待。
腥气散在风中,像是从泥地里散出来的。
越是靠近阳城,躺在路旁的尸体便越多,也越发不完整。
撕裂后散落在各地,血混淌在泥泞里,让人见之惊心。
他走时,此地还不是如此。
散落在马脚旁的人,正是家中比他年长的堂兄弟,是他护送自己出逃的。
“小叔叔。”脏腻小子恐惧地轻唤着。年不过十,纵使十几日已经经历过了那场惨绝人寰的大战,可是他瞧见自己的亲人躺在自己脚下,也……只能强忍泪水。
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一刻也不能耽搁。
“干嘛。”被叫小叔叔的重百没好气的回着,只见他一身青色道袍,挽髻修士样,面色白皙,脸颊饱满,一副稚气未脱的样子。
“我担心爹和族人们。我脚下躺着的……正……是送我出来的兄长,我能不能……”
重百啃着苹果,含糊打断,“不能。往前行。”
小字垂眉,满眼委屈。“还有……骑慢点。不要把我才换的道袍给溅上泥了。”
小子挤出笑容,欲言又止扭捏半天,“小叔叔……”
重百横着眼,一脸骄傲且不屑,“平时就算了,今天可不行。我还没到战场就狼狈,那不是长他人威风吗?”
算了吧。
小叔叔后背全是泥浆,父亲说他倒不讲究这些。不是说他邋里邋遢,厉害的阴阳家或修士都这样不拘小节。
重要的是他终于慵懒地跟上来了。
总感觉有些虚张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