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逊以为自己即将成功,一步步逼近过来,抬起狼瓜子逐渐逼近赢子阳的脖子:“大秦帝国的皇帝陛下,千古一帝赢子阳,你即(吗诺的)将要死在我的手下了!”
赢子阳虽然身体动弹不得,但还是能够说话的。
他穿一身黑色衣裳,黑衣红边,袖子下袖着一只黑色的玄鸟,在月光笼罩下,袖子上黑色的玄鸟仿佛即将要震翅欲飞一般栩栩如生,
横在脖子上的利爪,随时都会滑到他的喉咙,可即使如此,赢子阳也丝毫不慌,甚至还淡定从容的反驳约翰逊。
“看来你很兴奋,觉得这次刺杀一定能成功。”
“皇帝陛下,你现在就是我的手下俘虏了,如此强大高贵的人,居然也不过是我的俘虏,哈哈哈哈……”
“你所谓的功绩,不过是杀了我,有什么好兴奋的?我的身份足够高贵,我足够强大,你杀了我才能体现出你的厉害,说到底,你也不过是想借着我出名而已。”
西欧那边,有一套非常畸形的修炼方法。
那就是出名,出名之后收获名望,可以让人的修为大幅增长。
这一点,赢子阳早通过龙女知道了。
这个狼人之所以如此兴奋,估计是想到自己要出名了,然后修为大增,成为强者。
说实话,赢子阳很看不起这种修炼法子。
要强还是得自身强大,这种走偏门修炼所带来的强大对上真正的高手,那绝对是不堪一击。
比如赢子阳自己,他如今成为千古一帝,一统诸国,如今他所获得的名望,有多大?大到让天上的神仙都眼红了。
可即使如此,赢子阳还是会注重自身的修炼,不断的强大自身。
“对啊,我就是想借着你出名,我将会成为西欧第一高手,皇帝陛下,就劳烦你为我的实力而献祭了!”
约翰逊狰狞的笑着,手上的利爪缓缓逼近,就在即将要划破赢子阳喉咙的一瞬间,他的爪子仿佛碰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疼得猛的缩回了手。
一声惨叫,约翰逊疼得眼睛都快要瞪出眼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