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坨王和军师在笨蛋山整整两天了。

两天的时间里,他们努力搜索有人居住的痕迹。

但是那个痕迹总是变来变去的,让他们十分抓狂。

今天和军师分头行动,找浑天罡的位置。

金坨王搜着搜着,听到了远处有男欢女爱的声音。

男人还行,声音比较低沉,女人简直叫得跟杀猪一样。

他顺着声音过来,偷偷潜伏,没想到快到地方了,突然身体一沉,然后才听到枪响,自己就扑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子弹的速度,比声音传播得快,这一次,他算是知道了。

陆程文和赵刚疯狂往这边跑。

金坨王听到了声音,并不知道来者是什么身份,还以为是要继续对付自己,赶紧坚持着爬了起来,挣扎着逃走了。

陆程文赶到的时候,只看到这里一些血迹染在了叶子上,人影已经不见了。

陆程文本来心情大好,这下子郁闷了。

“完了呀!”陆程文内疚地道:“这枪怎么会走火呢赵刚,你咋搞的”

赵刚道:“陆总,是我的错,租枪的店主一直说这枪稳定性很好,基本不会走火的。看来我是被他骗了。”

陆程文郁闷不已:“我们得找到那个人,带他去治疗。要真的死在大山里,我这孽可造大了。”

“这大山这么大,怕是不太好找啊。”

陆程文郁闷地道:“按着血迹找,必须找到!我往前找,你去车里拿上医药箱过来。”

蒋诗涵有些紧张:“陆总,我们……我们还要往大山里进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