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星期之后,裴枭比预期回来的还要晚。
宋明珠将近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上课,睡觉,吃饭。
上次裴枭电话里,对她说的那句话,如今都已经成了,宋明珠心里的一个疙瘩。
以至于到现在,她连手机都不敢开机,只是偶尔跟周毅川发消息。
裴枭电话到公馆的座机上,佣人喊她,宋明珠会尽量想办法找借口,不去接电话。
裴枭是个聪明人,一次两次不接电话,可以不用当回事。
要是整整一个多星期,裴枭肯定知道,宋明珠在躲着他。
这段时间,宋明珠想要脱掉手腕上的镯子,想尽了任何办法,都没有把镯子脱下来,手也几乎没有一天是不肿的。
最后一节课,下课。
一只手,拍了宋明珠的肩膀,“宋明珠,这么热的天,你怎么还穿着外套,不热吗?”
宋明珠看着她的眼神,透着疏离,往后走了几步,与她拉近距离:“我们认识?”
拍她肩膀的那个人,宋明珠没有什么印象。
但是对方明显是被气笑了,“宋明珠,我一直做你后面,你不知道吗?”
“还有她,是我的同桌。你可以不用理她,反正她平时就没有存在感。”说着,还拨撩了一下,她身旁朋友的那头发。
宋明珠视线落在,那个带着厚重眼镜,顶着一头爆炸羊毛卷,样貌普通,脸上长了不少青春痘,但是她的眼睛,很好看,大眼睛,双眼皮,眼尾微微上扬。
“你…你好,我叫周莹莹。”她说话有些口吃,就连说话都不敢看着宋明珠,“你…你一个人吗?一会我们要去唱歌,你要不要跟着我们一起去?”
“别说了,人家都已经走了!大概是看你长得太丑,把她给吓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