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审讯依旧。
李家宅的赃物被启回,齐科长不再打酱油,一顿操作猛如虎。
不管真相如何,反正保密局的结案报告是这样的。
胡犯振华,原保密局魔都站行动处二队组员,在二郎镇宋守义案中黑吃黑,获赃物若干,明细另附,德行败坏,枉为革命军人,即日起逐出保密局,永不续用,并移交军事法庭。
至于王翠翠的事情,只字未提。
换了一个监狱,老胡终于不再挨揍,伤口也被处理过,要恢复可不容易,尤其是后脑勺和胸口,没几个月别想复原。
就凭保密局的结案报告,按照民国法律,估计要判三、五年。
在这里,老胡不得不感谢老王手下留情,要是把王翠翠的事情写上,老胡估计会被直接枪决。
有这个结局,知足吧。
谁让宿主埋雷太多那。
很快,开庭了,法官巴拉巴拉说一堆,老胡没大听懂,魔都话还得适应适应才行。
就只听懂一句:判你有罪!
完事后,法官退席,法警离去。
老胡有点懵,空荡荡的法庭就剩下自己,连手铐脚镣都被取走了。
有罪不判刑。
民国的法律很奇特呀!
老胡不敢离开,生怕是陷阱。
越狱可是要挨枪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