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1 / 1)

我自九天来 佚名 360 字 3个月前

习武时也是如此,头次举枪,就把自己给举晕了过去,李桃歌醒来后洗了把脸,第二天照旧,晕是不晕了,时间也与日俱增。

喘匀气息,李桃歌将长枪交与左手,依旧是简简单单的平举,依旧是脊梁绷的笔直。

老孟说过,月棍,年刀,一辈子枪,想要把枪练到炉火纯青,几十年都未必能做到。那些用剑作为兵器的憨货,看起来风流潇洒,上了战场,人和剑一同丢出去,连胡蛮的马都碰不到,一丈以外就被长兵器穿成了肉串,要多拉垮就有多拉垮。

普通士卒,一般会挑选长刀作为趁手兵器,蛮子儿时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岁数稍微长些则射狐兔。生在马背,长于马背,无论男女,无论老幼,都能骑烈马,挽强弓,举国皆兵。

长刀,则是迎战蛮子骑兵的最大杀器!

李桃歌独爱枪。

因为便宜。

吃百家饭长大的少年,对于身外之物格外吝啬。

打造一杆枪,最多需要两斤精铁,长刀则最少需要五斤,李桃歌精打细算惯了,虽说这笔钱不用自己掏,但国库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又不上阵杀敌,用枪还是用刀,只能耍给马儿看,所以能省则省。

练完枪,李桃歌随手抱起门后散乱的兵刃,放进木筐中,又去马厩牵了一匹老马,走出大营。

日日操练,免不了磕磕碰碰,帮袍泽修补兵刃,也是李桃歌主动请缨,反正订购马掌需要常去铁匠铺,一并代劳了。

镇魂关不仅有兵卒驻守,还有大量家眷,加上唯利是图的客商和走投无路的游侠儿,世代繁衍生息,形成了鱼龙混杂的局面。

都是人精,自然没那么太平。

关外乱,乱在血雨腥风,关内乱,乱在人心叵测。

一分便宜,往往要付出三分利息。

李桃歌牵着马,蹓溜哒跶,不管是陌路人还是熟面孔,逢人便笑。

这点不是臭脾气老孟教的,生性使然,不管是在燕尾村还是在相府,李桃歌从来不得罪人,除了那个邹家纨绔邹明旭,似乎跟谁都能合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