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知足常乐,八千万就八千万吧(1 / 1)

程珊珊已经从痛苦的情感中挣脱了出来,听到陆母这种不讲理的话,立刻嘲讽道:

“法盲,我好心给你科普一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2.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3.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4.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财产时,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

我和陆元柏离婚,我是无过错方,所以法院会对我多加照顾,意思就是多分一些钱给我,明白了吗?”

程珊珊说的一二三四顿时将陆母给唬住了,可她还是底气不足地叫嚣:“你休想,我一分钱都不会让你带走。”

“拜托,现在可是法治社会,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

再说了,就算你们手眼通天,那就闹呗,反正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陆元柏的对家很多的吧?

对陆元柏的丑闻,他们肯定喜闻乐见,在背后推波助澜,到时候事情闹大了的话会影响到他公司的股份。

你知道股市吗?如果股票下跌,分分钟就能让他身价缩水几个亿。

甚至可以让他倾家荡产,到时候就是这幢别墅恐怕都保不住。

你猜,他要是败了陆氏,陆氏的那些豺狼虎豹能不能放过他?

到时候他怕是活命都困难了吧?”

程珊珊说的信誓旦旦,可劲忽悠呗。

陆母还真就被她给忽悠住了。

程珊珊说的那些可能发生的事,到了她的耳中就变成了陆元柏跟她离婚,要是不分钱给她,就会被陆家人给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