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到如今,我只好全力配合。
我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也没有什么好狡辩的,我就老老实实地配合警察,把我今天经历的一切,全部都告诉了警察。
“你确定没你到了佛塔山后,没有见到方女士?”警察问我。
“没有,我一直在那里等,快天黑的时候我才下山,我没有见到她。”我答。
“你和方女士是什么关系?”
“她是我先生的母亲,也就是我婆婆。”我答。
“你们的关系如何?”警察问。
“我们相处得很好。”
“相处得很好,可据我们所知,在几个月前,你曾经向方女士的牛奶投毒。”那个警察说。
“警官,那个案子不是我做的,后来好像是不了了之吧,没有破的案子,不能强行把罪名加给我,我知道你的逻辑,你认为我和她有婆媳之间的矛盾,所以我要向她投毒,我要绑架她,可是这些都只是你的臆想,这不是事实!”我也是恼了。
“你什么态度,这里是警察局!”那警察猛地一拍桌子。
“你又是什么态度?我只是在陈述事实,警察局不让人说话了?想办成冤案?”我也怼了回去。
“你是不是不配合,失踪人为什么要约你去佛塔山见面?”那警察指着我问。
“我不知道,我当时收到信息后,我打了电话过去想问清楚,但她的手机无法接通的,所以我没有联系上她,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约我去山上见面。”
“那她身边没有其他的人你可以联系吗?你为什么不尝试用其他的渠道联系上她?比如说打她女儿的电话?”那警察说。
“我和她女儿关系不是很好,当初就是她报警说我投毒,所以我不想通过她来联系上方女士。”
“所以你要绑架方女士,不是因为婆媳之间的矛盾,是因为和小姑之间的矛盾,是这样吗?”那警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