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符彦卿的嗅觉(1 / 2)

问鼎十国 无言不信 1143 字 15天前

 大名府!

大名府作为鼎鼎大名的河朔三镇之一,这块地方控扼河朔,北门锁钥。至唐代宗年间,就处于动乱之所,国中之国,乃大唐藩镇之患的肇始。

大周魏王符彦卿便居于此地,手握着由魏博军改成的天雄军。

随着郭荣不断增加禁军实力,削弱节度使的权力,在大周已经没有几个成气候的节度使了。

当然符彦卿是例外。

因为各种原因,郭荣除了高平之战不得不拉着符彦卿给自己撑腰以后,就没有动过天雄军,但没人敢小觑天雄军的实力。

这天符彦卿正在喂狗。

“细腿,大朖!开饭喽!”

符彦卿手里拿着两只肥大的野兔,直接随手一丢。

瞬息之间,一黑一黄两道身影从角落里窜出来,却是两条猎犬。

肥大的野兔给符彦卿揪着耳朵,挣脱不开,这一获得自由,立刻逃窜。

但黑色猎犬根本没有给肥野兔机会,速度快得仿佛一道闪电,细长的前腿一拍,当即就将野兔拍倒在地,上去就是一口,正中喉咙,熟练地用前腿踩在野兔的身上,一仰狗头,连皮带肉的撕扯下来,咽了下去。

黄色猎犬速度也是极快,肥野兔还没有跑出三丈,便给追上了。

但与黑色猎犬不同,它并没有干净利落地享受美食,而是跟野兔玩起了捕猎游戏。

它一口咬住肥野兔的后背,然后头一甩,将野兔甩了出去。

等野兔再次逃窜的时候,它再次发力追上,一如既往地咬着野兔的后背,将它甩出去。

如此往复六七次,野兔给折腾得鲜血淋漓,奄奄一息的倒在地上。

黄色猎犬这才上前享受美味,它啃嚼野兔的方式极其粗野,狼吞虎咽一般,连肉带骨头一起啃嚼。

不一会儿,两只野兔就让两只猎犬消灭干净了。

符彦卿笑得跟老小孩一样,拍了拍手。

黑、黄两条猎犬,立刻就围着符彦卿转了起来。

时不时叫两声,猛摇着尾巴。

符彦卿直接坐在地上,一手搂着一个狗头,玩得不亦乐乎。

符昭信大步走进后院,见自己的老子跟小孩一样,见怪不怪地叫了一声:“父亲!”

符彦卿早早的不理会天雄军的事情了,他知道郭荣对他存有一定的戒心,也不想惹祸,以跑马溜狗玩鹰为乐。

符彦卿权势很足,至少在大名府这一亩三分地,郭荣的话都不及他管用好使。

所以不管你在大名府犯了什么事,只要给他送上名犬好鹰,只要不是谋反这种罪行,他都给你免去。

他怀中的两条猎犬就是华夏最出名的细犬跟川东猎犬。

细犬腿迁徙修长,所以叫细腿,至于大朖,自然如名字一样,他养的这条川东猎犬的鸡儿特大。

符彦卿虽出身名门,但五代武夫的粗鄙蛮横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符清儿嫌弃自己老子粗鲁不是没有缘由的。

“有事说事,没见我陪着儿子玩呢!”

符昭信强忍着自己一脚踹过去的想法,说道:“官家传来了旨意,让我们率领天雄军北上,协助罗都部署收复幽燕故地。”

符彦卿突地一怔,撸狗的双手停了下来,说道:“前线吃了败战?没理由啊!怎么着,也轮不到天雄军去协助罗小子吧?官家呢?还都部署,这官可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