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王凝视她许久都不发一言,可沈姝也丝毫不畏惧,坦荡到甚至有些挑衅得回望他。
没有一点点身为臣子的乖顺,就跟她的祖祖辈辈一样,手中永远掐着兵权,随时都能反……
若不是他要统一诸国,还用得上沈家,他早就将他们灭了……
正巧,一直端坐在台阶下首,即便是发生了刺杀和灭门惨案,年过半百的老将军沈翊丝毫不受影响。
朝他望过去,二人都纷纷换上笑意,点点头。
陈王心里骂了句老狐狸,面上打趣道:“这燕世子瞧着娇生惯养弱不禁风的,怕不是没被日头晒两眼就昏过去了,哪里做得了你的奴隶?你可就别折磨他了。”
那也好过你要弄死人家吧!诸王低头吐槽。
更让人没想到的,竟是沈姝真的在歪头思考。
燕泽说难听点就是行走的骷髅兵,豆芽菜好歹还有颗大头呢,他是从头到脚都很瘦。
当奴隶他确实不行,大概率给他努力做事换算下来的工钱还不够他买药的呢。
最后沈姝干脆道:“那他既然这么娇弱,就做我的娇夫吧!”
沈翊是谁,那可是陈国有名的杀神,手下没有百万也有几十万冤魂,陡然听见这句话,顿时一口茶水惊得喷了出来。
陈王斜眼,顺气了:嘿嘿,该!
然后打趣道:“原来阿姝是春心萌动了?不如也看看孤的王子们?”
沈姝非常直白:“臣喜欢长得好看的男子。”
可见哪怕再猖狂,也不过是个看见男人就走不动道的女人。
女人,永远不足为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