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回到原点(1 / 1)

昨日天河 狗摇尾巴 519 字 2个月前

霍恩斯蹲坐在火堆前,用手里的木棍翻腾着火焰,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冒泡,他起身去拿杯子。

快点,想想该怎么开口,我坐在原木墩子上焦急。

霍恩斯舀起一勺热水,浇在廉价的手工制陶碗上,清洗一遍倒掉,然后盛上热水。

我伸手接过,小声说了句“谢谢”,然后开口:“呃,我……”

“你知道一种叫做红斑麟病的无药可治的慢性病吗?”霍恩斯突然问。

我不明所以的摇摇头。嘴边的话被这个问题给顶了下去,一时间有些愕然。但既然他愿意开口,那我就先听听他准备说些什么。

霍恩斯手里捧着陶碗,眼睛出神的望着火焰,好像那里面有字一样。

“这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疾病,基本上只在贵族之间发现过。患者会逐渐在全身上下长满红斑,皮肤慢慢硬化,最终变成坚硬无比的红色鳞片。整个过程痛苦无比,听说许多人都在皮肤硬化的过程中死掉了。”

他越说越慢,我能看出来这里边还有故事,便等着他开口。

霍恩斯的嘴巴像是有千斤重,当他终于开始说话的时候,连声音好像也变得粘稠:“我的妻子也得了这个病。当时,她刚刚为我诞下一女,身体一直都很虚弱,卧床不起,身上慢慢长出红斑。

“我找来医生为她看病,医生说想要治好她要花很多钱,而且为了减轻病人的痛苦,必须要一直吃药。我直到现在都还记得,妻子躺在床上劝说我的模样。我们才结婚三年,孩子也才出生一个月,为什么……”

霍恩斯说着说着低下了头,是在回忆过去吗,我在心中猜测。只知道当他再次开口的时候,声音里带着浓重的鼻音。

“后来我为了给妻子看病,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全卖了,就连父亲留给我的房子,我也抵押了出去。可是我不仅没凑齐药费,甚至再也没有人愿意借给我钱,所有人都劝我放弃,可我不想自己的女儿连妈妈的样子都记不住。

“没过几天,我领到了陛下的补贴,一千利法尔。我现在知道,一千利法尔对于平民来说,是怎样的一个天文数字,可在那时,这些钱远远不够。

“我去见了赫德温伯爵。听说他是王国最富有的人,管理国家财政,手底下握有无数商队。我乞求他,让他给我一个工作,来救我的妻子。伯爵人很好,他确实给了我一个工作,一个赚钱的“好”工作。”

伯爵人很好?了解莉迪娅身世的我对此表示怀疑。

但是我很快就想通了。在面临生离死别的关头,有些人的就是会拼尽全力抓住眼前的一切。或许在那时,霍恩斯看到的就是一根救命稻草。

他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我不想打断他,他接着说:“我每次替他工作,时间三到五天不等,拿到的报酬也不等。最多的一次,我获得了两千利法尔作酬劳。当二十个闪闪发亮的金莱古摆在我眼前,我差点以为妻子有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