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骑兵(1 / 1)

穿越星河 青竹雅轩 776 字 18天前

肖云天请桑德斯几人落座后,让自己的家仆奉茶后说道:“桑德斯大哥,我听特莎梅说你在军队的时候是一位出色的骑兵队长,你训练出来的骑兵可以说是最好的。我请你来就是想让你帮我训练出一支骑兵小队,看看你有什么要求吗?”

“子爵大人,哦,肖公子信任我等,是我等的福气!不知道肖公子想训练一支什么规模的骑兵?”

肖云天有些好奇的问道:“我对骑兵不太了解,还请桑大哥给我介绍一下。”

“这个好说,目前尼尔国有两种不同规模的骑兵,第一种是重骑另一种是轻骑,不知道肖公子准备训练的骑兵小队是重骑还是轻骑呀?”桑德斯又把问题抛了回来等待着肖云天进一步明确他的目的。

肖云天想了想说道:“这重骑和轻骑有着什么样的区别呢?你看我这边更适合一支什么样的骑兵呢?”

“说到重骑和轻骑的区别,从字面上也不难看出,重骑以集团性冲击敌军阵营杀伤很大,要求重甲利器。但马和人的负重都很大,机动性也不好不能长时间做战。而轻骑只作为斥候、骚扰、偷袭是一支快速反应部队。我觉得肖公子目前没有必要训练重骑兵,那样费时费力不说还更费钱,一套骑兵重甲的费用是普通人一辈子也挣不到的。”

肖云天点点头很赞同桑德斯的建议轻声问道:“按桑大哥所说,我目前需要的就是一支机动性强的轻骑兵,但不知道轻骑兵都需要什么样的武器装备呢?”

“轻骑兵的装备就比较简单了只有马刀一把长弓一支,身着皮甲就可以了。训练的重点在于娴熟的骑射,以及个人精湛的武艺。”

肖云天大笑着拍案而起大声说道:“好!就按桑大哥的方案来训练一支轻骑兵,但不知要多久才能派上用场。”

“如果肖公子给的人有一定的骑术基础,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可堪一用,但和军队上的斥候比起来还差的很远。要知道一支优秀的斥候小队是一军队的耳目,没有个三年五载可练不出来。”桑德斯也站起来自信的说道。

“走,我带你去看看咱们的骑兵预备役,正好也帮我选选人。”肖云天拉起桑德斯的手就向屋外走去。

两个人先来到碧云庄的兽棚,现在的兽棚比原来扩建了几十倍,是碧云庄里非常重要的军事重地占地10余亩。里面放养了大大小小500多头犀角马,这都是上次肖云天从庄外的峡谷中拐骗回来的野生犀角马。犀角马这种野兽要比地球上最大的马还要稍微大一些,平均体重在1.8吨,肩高2.5米以上。全身长满墨绿色的细密鳞片,尾巴短而粗两支獠牙微微外露,尤其是头上的两根犀角,一前一后显得十分威武霸气。

马群中的王者就是肖云天的坐骑,肖云天还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墨麟’。其实墨麟和几头最早跟随肖云天一伙人的犀角马还是从营救特莎梅的那个营地中获得,后来这几头犀角马成了肖云天的小白鼠变成了超级犀角马,其中一头最高最大的给了肖云天当了坐骑,也就是‘墨麟’。墨麟还是拐骗这群野生犀角马的主力军,最后成了这一群犀角马的王者。

墨麟看到肖云天走过来就像一只撒欢的哈士奇,蹦蹦跳跳的来到肖云天的身边,用它那硕大的兽头蹭着肖云天的肩膀。好像在说:嗨!兄弟你来了,有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肖云天从兜里掏出一块骨头状的狗咬胶塞进了墨麟的大嘴里。这狗咬胶是肖云天特异从网上宠物店买的也不知道墨麟爱不爱吃,这次也算是做个实验要是墨麟喜欢吃,下次就多带一些给它。

墨麟第一次吃狗咬胶弹弹香香的又有嚼劲非常好吃,高兴的原地打起转来。嘴里发出类似呼噜呼噜的声音,就像撸猫时猫咪发出来的声音,但这声音可大如同战鼓一般。肖云天轻轻一跃跳上墨麟的背脊,两腿夹紧马腹高喝一声,墨麟就带着肖云天在马场里跑起圈来。惹得其它的犀角马侧头看来,墨麟还高声吼叫几声好像在炫耀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

跑了几圈后,墨麟带着肖云天又重新来到桑德斯几人面前,肖云天跳下马对桑德斯说道:“桑大哥,你看看我这些犀角马可堪一用?”

桑德斯愣了一下神才反应过来说道:“肖公子这么一大群犀角马还真是惊人,不知是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