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胤听完后,更是郁闷,他修长的身躯站起来,走到卫生间处,对着镜子照来照去,完全否认林菀的说法说:“帅我承认,老的话,还是离我有很大距离。小菀,说自己未来老公老,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呸呸呸!别没事往我这边靠,我可不认识你。”林菀狠狠地说。而在姬胤看不到的地方,她的一张脸已经成了红霞。
“我认识你就好。”姬胤似乎听出了林菀的色厉内荏,语气更是温柔。
“行行,不跟你贫,本小姐要睡了,再见!”林菀趁着自己的心脏还没有跳出来的时候,赶紧把手机挂了。
接着一个人抱着一条被子翻来翻去,口里念叨着,怎么办,怎么办——于是那天晚上见粉丝的事情已经被她抛到九霄云外去,剩下的满脑子都是姬胤低沉悦耳的声音。
当然,不管是因为兴奋还是因为害羞,还是因为某某种原因,她那天晚上,整晚未眠,至到天明。
第二天顶着熊猫眼的林菀出现在大厅里,刘梅梅惊讶地问:“你还真兴奋到无法入眠?”这心里素质,太差了吧?
“嗯嗯嗯。”林菀点头表示同意,完全不说出自己失眠的真正原因,“我今早约了程琪打羽毛球,今天你自己自生自灭吧。”
“你确定你不用补眠?”刘梅梅怀疑地看着林菀,“而且你这副样子出去,要是被狗仔队拍到可不算美妙。”就算长得再美貌如花,顶着两个熊猫眼,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我戴墨镜就好。”林菀已经换好运动装,准备出门。
“你叫司机过来没?”刘梅梅问。
“他就在楼下等我,我走了,不要太想我,拜!”林菀戴好墨镜和帽子,给了刘梅梅一个飞吻,就走了。
年轻人,体力真是好,刘梅梅由于过于羡慕,再次拿起ipad进行僵尸大战中。
娱乐圈的好友,林菀只交了一个,那就是程琪。今天早上程琪看到林菀的短信,想着自己今天没有通告,就约林菀一起去室内体育场打羽毛球,虽然林菀一夜未睡,但精神还算好,就答应同行。
林菀来到场地,发现程琪还带了两个帅哥过来,也属于圈内人,在观众里小有人气。
“哇,你这么懂我,居然还附赠两枚大帅哥!”林菀夸张地捂住嘴巴,一双黑云白月的眸子浮现感动之意。
“林菀这么红,原来真有它道理。”一位穿着深蓝色运动装的帅哥笑着说,“这演技,太厉害了。”
“没错。”另外一个身穿白色运动装的帅哥点头认同。
“给你介绍一下,他叫董超凡。”程琪指着深蓝色衣服帅哥说,“这个人特别口花花,你以后可要小心点他,另外这个是司徒桐,都是演艺圈的,来打个招呼吧。”
“你们好,很高兴认识你们,我叫林菀。”林菀这时才正经地伸出手跟两位帅哥握手。
“我们都认识你。”董超凡笑着说,“这些日子,打开电视都看到你的身影,真的不可谓不是屏霸。”
林菀连忙谦虚摇头摆手:“哪里,哪里还差得远。”
“行,别再文绉绉的。”程琪拿起羽毛球拍递给林菀,“开球吧各位!”
于是四人分两组打起双打,林菀跟司徒桐一组,程琪跟董超凡一组。
打到最后,林菀跟这两个帅哥相打甚欢,十分愉悦。
“哎,你们要经常约我打球才行。”打完球后,林菀拿起白色毛巾擦了擦额间的汗珠,对两位男士说,“程琪的力气太小,我跟她打得不过瘾。”
而这两位男士经过与林菀相互切磋后才发现,她果然如传闻所言,是一位长得像软妹子的女汉子!看她拍球的狠,发球的准,董超凡表示,手臂有点疼痛。
经过这一次的运动,林菀认识的名单里多出了两个人名,而且是有着革命友谊的两位帅哥。
2014年4月27号,《旗袍》正式在电影院里上线,因为前一段日子林菀的不实新闻炒作,几乎每一百个人中就有六十个人知道林菀拍了一部《旗袍》的电影,所以电影在和好莱坞大片一起上映后,上座率几乎高达26%,而因为这样的事情收到比走台宣传都好的效果是让林菀等人想到想不到。
“正所谓歪打正着。”刘梅梅对林菀戒告,“但你不需要用如此的事情来做宣传,这会降低你在观众心目中的形象,印象分减弱,对你个人发展很不利。当然,这一次是意外,但以后我们就要警惕,以免以后被别人牵着鼻子走,惹得一身骚。”
“明白。”林菀点头称是,“作为一名演员最重要的是作品,是演技,而不是外物。”
刘梅梅欣慰地点点头,她没看错人,只有这样的演员,才有机会走向登峰造极的境界,这时,刘梅梅充满了豪情壮志。
“这一次的现象,肯定会给大多数媒体人和娱乐圈人一定的启示。”刘梅梅再次说,“我看,不久之后,想要成名的,想要宣传的,肯定会借鉴这个案例。”
“麻蛋,真心佩服人类智商。”小陶在一边添了一句。咳咳,顺便为自己作为人类而感觉到无比的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