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祝我们百年好合(2 / 2)

红尘罪爱 青青河边草 1554 字 11个月前

程公子看了我一眼,就带着范琳走了出去。

他离开以后,我自己在屋里洗澡换衣,换上了一条宽松的真丝睡裙,刚把头发吹干,程公子就回来了。

他走过来,伸手拢一把我还带着一点水汽蓬松的头发,“真乖,洗干净了等着我。”

他刚从外面回来,外套上还带着一点外面海风的海腥气。我笑起来,“是是是,你不用继续跟复杂的腰带作斗争了。”

他摸摸我的脸,“真是扫兴,这种时候居然被打扰。凌天翼该死,他那个女人也该死,活该毁容。”

我淡定地答了一句:“不会毁容的,最多一星期就好了。”

“哦?”程公子微微垂眸,饶有兴致地盯着我的眼睛,“这么说来,你相当清楚她的脸是怎么回事了?”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不过面对的人是他,被他看出来就看出来吧,我答道:“今天送了她一条项链,做了点手脚。”

那是一种飞蚂蚁身上的毒腺提取物,基本上没什么异味,会造成虫咬性皮炎,看起来和疱疹很相似。我只用了微量,涂抹在项链上送给她了。她今天对我送的项链爱不释手,所以就把毒全部沾到了手上。手上的皮肤角质层相对比较厚,所以手上并不会表现出异样,但是用沾了毒的手触摸了自己的皮肤,就会引起皮炎。

即使是医生,也未必能查出什么来。项链上涂抹的本来就是微量,应该已经被她的手摸干净了。而且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从虫子身上提取的,就算查出具体原因来了,也只会以为是在国外被不认识的什么虫子叮咬引起的。

程公子薄唇微抿,带着一点笑意,“我好像感觉到了小恐龙已经慢慢地伸出了尖利的爪子,准备捕食。”

这么一折腾,夜已经很深了。程公子自去洗漱出来,抱着我躺在床上,“算了,看你今天戴那么重的收拾穿礼服撑了一整天,肯定已经累坏了。不折腾你了,明早起来看日出吧,我好像听见某些人在抱怨,说早上都不叫她起来看第一缕阳光呢?”

他虽然瘦,可是肩膀宽厚结实,我趴在他怀里,像一只安静的猫科动物。

在他怀里,我总是睡得很安稳。第二天天还刚刚有一点蒙蒙亮,他果然就把我叫起来,守着我洗漱完毕,然后带我跑到酒店顶楼的天台上去。

吉斯伯恩处于东十二区,是世界上第一个见到日出的城市。我站在天台上,看见远处原本是海天一色,有些晦暗。但在天与海之间忽然就出现了一点光亮,这才看出海天的边际来。

世界上的第一缕曙光,就在此际,程公子紧紧地牵着我的手,我把头靠在他的肩头。也许从这一天开始,未来我们都将如此,面对世界的每一缕曙光,每一次风吹雨打。我们都经历了太多的曲折,经历了太多的艰难险阻,所以我们既然已经在一起了,就应该好好珍惜未来的每一天。

光芒越来越明亮,太阳的万道金光似乎是瞬间就从海面上迸出来,场面相当震撼,我们的影子也在天台上被拉得很长很长。居然有侍者在这时候也走上来,带着彬彬有礼的微笑,端了两杯香醇的葡萄酒和早餐过来。

程公子向我微微举杯,“那么,就祝我们百年好合。”

早餐的葡萄酒选的是度数很低,糖分较多,极好入口的品种。我喝了一小杯,我酒量依然没有练到上乘,大早上不敢多喝。两个人腻歪在天台上看了日出,吃了一点早餐,直到渐渐的有些热了,才下楼去。

婚礼的工作人员和宾客们在今天都陆续开始返程,剩下的时间就是我们的二人世界了。连同那些繁复的衣服和首饰,我都要工作人员一并给带了回去。只有他在身边,我连妆都不必仔细化,只做一点最基本的皮肤护理和防晒,也不用再穿礼服,只剩下简单的几件行李物品,轻装上阵。

凌芷汐也和我道别,她的学业还没有结束,婚礼之后就很快返回了苏黎世去。我隐约听说,似乎凌天翼和她之间也比从前疏远了一点。凌天翼似乎想跟她说起家中的那些是是非非,但凌芷汐好像并不喜欢听。

对她来说,成长就是慢慢地远离,慢慢地遗忘。她根本就不愿意把自己牵扯到上一辈的恩恩怨怨里头去。她身上像是有一点类似动物的本能,她能看出我对她没有恶意,所以她也对我友善。她开始慢慢的有了自己的判断,对于凌天翼的话,她并不像以前那样全盘接收。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程公子带我在吉斯伯恩的海滩上驾驶快艇,潜水钓鱼,冲浪,几乎把我以前从来没有尝试过的事情全都尝试了一遍,好像每一天都是全新的,没有重复,没有烦恼,每一天都在期待新的美好。

从我认识他以来,他一向都显得阴郁沉闷,为人处世都是相当老成的样子,比一个普通的三十来岁男人还要成熟很多。可是这几天的他,忽然像是被剥出了另外一面,我终于看到了那个在经历这一切苦难之前的程公子,是一个笑容清澈灿烂,爱玩爱闹,和大部分家境优裕,没心没肺的富二代公子哥儿一样的大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