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锦寅,春耳:“……”
春耳身为猫骷髅,爪子本身就很尖利,在经过灵魂之火的淬炼后堪比钢铁,用上全力足可一爪见骨,对付寻常人不是问题。
白锦寅很满意,安全感回归少许,决定暂时收做贴身护卫。
他摸了摸春耳圆圆的小脑袋,忽然想起酒吧遇到的那个想和他圈圈叉叉叫秦松的男子——那圆润的头盖骨和粗壮的大腿骨。
春耳骨头也不错,只可惜体型太小。
至此,白锦寅的骷髅军团扩至两人,导游军师兼哨兵骷髅八哥嘿嘿和打手护卫骷髅猫春耳。
城市的夜是不安静的,街灯慵懒看着马路上偶尔疾驰而过的汽车,路边某棵枝丫繁茂的大树上,嘿嘿站的笔直负责警戒,室内,春耳沿着固定路线来回巡逻,床底,白锦寅蜷缩成个球半睡半醒。
一人一鸟一猫,脱离了各自生命的轨线,由生到死,由死复生,在这个夜里,各自无梦。
翌日清晨,白锦寅从床底睡眼惺忪爬出,脸上一排整整齐齐的四方块——竹片凉席硌的。
新上任的贴身守卫春耳尽责尽守,一晚上杀死了不少敌人,身边数十只苍蝇蚊子按照物种不同排成俩个整齐的队列,最前面打头躺着两只身首异处的——蟑螂。
事关安全安全无小事,点滴间看品性,白锦寅满意点点头。
窗外放哨的嘿嘿不甘示弱,飞过来邀功:“主人,夜个晚上有只麻雀试图闯进被我吓跑,除此之外没发现别的敌人。”
白锦寅鼓励点头认可,随即考虑今天选秀比赛的事情。
自那天在酒吧一曲之后,他发现骨子里对唱歌有种难以言喻的的渴望,站在舞台上,灯光闪烁,掌声四起,似乎那原本就是该属于他的东西。
他隐约有种感觉,一直想知道的前生记忆,和唱歌有关。
再者嘿嘿昨晚分析过,参加选秀比赛,舞台更大,观众更多,一旦成名后赚钱如流水,随便场商演的报酬差不多能买具尸体。
床头上,白汝莲特意为比赛做的新衣服叠的板板整整。
慈母手中线,临行密密缝。
窗外,城市刚刚苏醒,昨晚的浮尘尚未来得及平定又被早起的车流吹起,有一抹金色,正欲席卷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