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冷意是从骨头深处渗出来的,多炙热的太阳,也无法让她温暖。
几天没有合过眼,又被太阳这么一晒,林向晚开始觉得腿有些发颤,脚像踩在棉花上,眼前的高楼大厦如一头一头凶猛的怪兽,朝她扑来。
就在她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前倾倒时,有双温柔却坚定的手臂,从身后抱住她。
“小晚……真可怜呐……”
四周一片黑暗,林向晚知道自己不在现实之中,却无法醒过来。
从她有记忆以来,大家都叫她阿晚,向晚,晚晚,只有一个人会叫她小晚。
那个几乎要在她回忆中褪色消失不见的人。
“……她的手没什么大问题,伤口已经清理过了,注意别着水就行……她的身体情况不太乐观,看伤疤应该是动过心脏类的大手术,像这样的病人,我们一般都是建议长年卧床休息的,但她应该是个不听话的病人……”相熟的主治医声音和软地与叶海息聊着林向晚的病情。
叶弥生半眯着狭长的狐狸眼,长长的睫毛掩住了眼中的光芒。
主治医盯着他看了会儿,在心神摇曳之前,赶忙把眼睛调转到病历上。
真是妖孽啊,一个大男人,长得这么精致真的好么?
他刚刚抱着林向晚到医院的时候,整个急救室的小护士都看呆了,无数双眼睛粘在他一个人身上,根本忘了要做什么。
幸好这妖孽平时很少出现,否则的话医院的死亡率都要提高不少。
“还需要注意什么?”叶弥生淡淡的问,目光没有离开林向晚。
他伸出骨节分明,但异常好看的手掌,掌心轻轻地划过林向晚面颊。
女子如丝绒花瓣般柔嫩的肌肤,让叶弥生轻轻地吐了口气。
他起身,不顾主治医诧异的目光,在林向晚额上落下极轻但是极郑重有一个吻。
“小晚,我回来了……虽然来得迟了些……但是……总是回来了。”
叶弥生虽姓叶,却不是叶家的亲戚,叶家没发迹之前,俩家是住一个村的。叶弥生的爷爷和林向晚的爷爷有些交情,所以叶弥生曾经在少年时借住过叶家。
大概住了两年时间。
林向晚那时候十二岁,叶弥生比她大三岁。
十二岁的女孩子,该懂的差不多都懂了,林向晚看出香姨不喜欢叶弥生,就像不喜欢她一样。
叶弥生那时候刚从藏在深山老林村里来,身上的穿的衣服破旧不堪,但却十分干净。
因为是少年还没长开,再加上叶弥生剃了个诡异的光头,倒没在学校引起什么轰动,只是同学给他起了不少外号。
h市是海边城市,太阳毒辣,叶弥生没经验,体育课上暴晒了一个下午,当天晚上身体红得好似刚出锅的虾子,全身的皮肤摸起来都是烫的。
他的房间在林向晚隔壁,林向晚听到他微弱的呻/吟声。
“别藏着,让我看看。”
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女孩子,扒光了上半身的衣服,叶弥生觉得有些羞愧,他很后悔,早知道林向晚会听到声音闯进来,他应该用毛巾捂住嘴,就算再难受,也不发出一丝声音的。
林向晚见过这种晒伤,知道就算不管它,过两天等皮脱了,它自己也会好的。但是脱皮时,那又疼又痒的难受劲,却让人百爪挠心,恨不得拿头撞墙。
“你等等,别锁门哦。”林向晚说完就跑了,叶弥生一人傻傻地站在房间里,拿着衣服,穿也不是,脱也不是。
等了没一会儿,林向晚又风风火火的跑回来,手里抓着一只张牙舞爪的植物。
叶弥生不认识那东西,山里没有,就见林向晚利索地将植物掰成两段,然后递给他。
“拿这个在身上擦,它的汁水可以让你不那么难受。”
芦荟是刚从院子里挖出来的,上面还结着露珠,叶弥生怔怔地拿着一片厚实的叶子,看着林向晚在自己身上忙碌。
芦荟凉凉的汁液平复得不仅仅是叶弥生身上的疼痛。
来h市前,祖爷曾对他说,叶家跟自家虽然有些交情,但那都是老一辈的事,叶衷肯收留他,已经算是给了天大的面子,让他切记谨言慎行,不要再麻烦叶家。
人生如朝露,本就是如此,凉薄世间,所能依靠的,不过只有自身。
这道理叶弥生比谁都清楚,可林向晚却给了他一份从没期待过的温暖。
“原来童话都是骗人的。根本吻不醒嘛。”叶弥生起身,见林向晚仍是双眼紧闭,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也许那是因为你不是王子,而是妖孽呢。主治医心里偷偷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