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仓库许久,楚狄仍觉得自己身上有股血腥味,久不散去。阿刀站在他身侧不远处,一根一根地吸着香烟。
“阿刀。”楚狄向旁边唤了一声,阿刀把烟头扔到海水里,颠颠跑过来。“怎么了,老大。”
“等那人都交待清楚了,就把他带到獒厂吧。照片上的那个女人,也不能留。”
所谓獒厂,就是专门养狗的地方,只不过这里养的可不是宠物犬,而是真正的獒。
古时候讲九犬出一獒,把刚出生的同一窝的小狗都放一起,不要喂东西。让它们自相残杀剩最后一只就是獒了。
楚狄的獒厂已经先进了许多,不再用这样低效的淘汰手段,但为了保持獒的野性,时不时的还会喂它们一些活食……
“怎么?干嘛不说话?觉得我做得过了?”楚狄见阿刀眉头紧锁,皱纹之间都能夹死一只苍蝇,忍不住开口问道。
阿刀踌躇了一下,然后说道,“那枪手该死,肯定是不能轻饶的,千刀万剐都不为过。可是那个姑娘……大哥,她估计什么也不知道,要不然就……”
阿刀话说了一半,就没再说下去,知道自己的意思楚狄肯定已经明白了。这么多年没见过楚狄发怒,所以在他面前,阿刀还是些胆怯的。
楚狄听他这么一讲,不由得有些觉得好笑,他们手上又不是没染过血,阿刀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多妇人之仁?“怎么?太久没动刀,生锈了?胆子都磨没了?”
到底是和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楚狄只是开玩笑似地提了一句,见他没生气,阿刀又壮着胆子嘿嘿地笑了一声,“这不是小周怀孕了么?我想替儿子积点福德。”
少年时为了蝇头小利,他们就可以手染鲜血。而且觉得理所当然,伤痕像是奖章一样挂在身上,向世人展示着他们为了生存,付出了怎样的艰辛。
那血有时是别人的,但更多时候是自己的。
那时他们打架,并不为了伤人,更多的时候是为了自保。
你不打别人,别人就要打你,除非你不想在黑道闯出名堂,否则就要去拼命。
可是现在,当他们有了曾经梦想中奢望的一切,有了自己的家,有了温柔的妻,有了嗷嗷待哺的孩子,手上那些陈年的血早已被时光冲刷得一干二净,再让他们重新弄脏双手,他们就不愿意了。
人天生是一种趋利避害的动物,这是人的天性,楚狄不怪阿刀。
他叹口气,在老伙伴的背上拍了几下,道,“知道了,也算是我替我儿子积点德,那丫头……就放了吧。”
amp;“宝贝,妈妈该穿哪一套好?”站在穿衣镜前,林向晚左手一套灰白相间的套装,右手一套全黑的晚礼,左右为难。
楚狄虽然说是让她和他回家去见老妖婆,但临见面之前,老妖婆突然说这样做对季茉莉来说太不公平了,毕竟季茉莉也没做错什么事,这样背着她在私底下见面,如果被季茉莉知道,恐怕又会吵闹一场,闹得全家不宁,所以硬是把私人会面,变成了商务宴请。
不知道老妖婆到底想搞什么鬼,对于林向晚来说都是一样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唯一糟心的就是要出席宴会,就要穿礼服,林向晚以为自己不会再参加这样的活动,就把衣服都束之高阁,搞得她不得不临时翻出几件以前的礼服来应付场面。
叶楠背着手,小大人似的打量了这两件衣服几眼,然后他一言不发地转身,迈着小短腿款款地向着衣帽间里面走过去,一通翻找之后,拎了一件裙子出来。
“不会吧?穿这件?”林向晚眉头打成了结。
“妈妈穿这件,这件漂亮!”叶楠很肯定的说,踮着脚尖献宝一样把礼服捧到林向晚面前,见儿子这么卖力殷勤,林向晚只能为难的接过裙子。
这件小礼服是叶衷送她的生日礼物,当年穿着有些大,就被她不知扔在哪里,还以为早就搬家搬丢了,没想到现在被叶楠翻了出来。
正红色的短裙刚刚漫过了大腿,紧紧地包住了浑圆挺俏的臀部,形成一段美好的曲线,胸口开得并不算大,只是露出形状娇好的锁骨,而后就是一条小小的开口,引人遐思。林向晚虽不算ru贫,但也深知自己没有和人拼奶的资本,所以她的礼服大多是点到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