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有一天,她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叶楠发烧了,全身烧得像是只虾子一样通红,明明难受得一直动来动去,可是他却一声也不吭,那时候林向晚也是刚到美国没多久,发生了这种事,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那时候正是夏天,沈士君趁着暑假,租了林向晚楼上一层住,即可以帮她照顾叶楠,也可以顺便照顾她。所以得到林向晚的求救电话之后,他立刻冲到楼下,把叶楠用雨衣包好,然后自己就穿着一件薄薄的衬衫,冲入了暴风骤雨之中。
美国中部一到夏天就会陷入雷暴天气,闪电一个接一个从天空上劈下来,车子跑在路上,都有被闪电击中的可能。沈士君怕开车出事,于是干脆背着叶楠在雨中奔跑,为了躲避雷暴,专找细小的巷子钻。
后来终于赶到了医院,叶楠没事,而沈士君则因为肺炎,在医院住了整整一个假期……
人都是自私的,对于对自己好的东西,没有人愿意抛弃。
林向晚也不例外,如果说她的生活是一片灰暗阴晦的世界,而叶楠是撕破云层照亮海平线的那抹阳光,而沈士君,就一定是在她心头掠过的白鸥。
她知道像他这样的男人,或者再给她一万次的机会,也不一定会重新遇到,可就是因为知道,所以她才要逃离他。
对你最深的爱,是手放开。
林向晚想,或许她对沈士君的感情,早就超过了男女之间的爱情,他是她这一世没有血缘的亲人,夫妻会因为争执而离婚,感情破裂,形同路人,可是他是她的亲人,她孩子的干爹,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不会不管她。
不管她做出怎样混帐的事,说出怎样蛮不讲理的话,他所做的,只是安静地站在原地等待着,任她发疯胡闹,胡搅蛮缠,然后在她骂累,喊累了之后,他会张开手臂,给她最坚实可靠的怀抱。
不管她走多远,他都在她背后,这样她就可以放心的走更远,因为只要她一回头,就可以看见他温柔笑容的脸。
不会再有一个男人,像他对她这样好了。
这样的男人,林向晚要不起,也不敢要。
“雪太大了,要不是滞留的旅客太多,机场恐怕就要关闭了。”身上带着外面的寒气,沈士君站在门口,先是把沾了雪的大衣脱下来抖了抖,确定不会有雪水化成的水珠滴在地板上之后,才进到门里。
现在的他,与大学时候没有太大区别,温文尔雅的气质,东方人英俊标准的美男子长相,久居上位者的沉稳干练,与沈家人与生俱来的内敛魄力,让他在医院里迅速积累的许多人气,经常有年轻的实习护士,为了能和他排一班,而居心叵测的计划半天。
也有胆子大的西方姑娘,直接和沈士君挑明求爱,一一遭到他的拒绝之后,医院里开始流行出心脑血管科的dr.沈,其实是个腹黑温柔攻的传闻……
对于这种传闻,沈士君从来也不花费时间澄清,因为对他来说,除了林向晚,别的女人怎么看他,都不重要。
“在路上看到有卖现成的火鸡肉,本来想给你们买些,不过后来想起来,你和小楠都不喜欢吃,我就没买。”挽起袖子,沈士君在手表摘下来,洗干净手,开始揉面。
林向晚把叶楠从书房里抱出来,他虽然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但见到沈士君的时候,叶楠的眼睛明显的亮了亮,扭着小腿跑过去,抱着沈士君的腿,像是只树熊似地蹭来蹭去,表达着自己的欣喜。林向晚知道,叶楠对于沈士君的感觉十分深,这个从小看着他长大,给他换个尿布,喂过奶,洗过澡,带他出去捡树叶,看大象的男人,是个极特殊又重要的存在。
沈士君的手深陷在面盆里,不能回抱叶楠,只好歉意地向他点点头,示意他去翻自己的书包,那里有买个叶楠的圣诞礼物。
瞧着叶楠小狗一样巴巴地望向自己,林向晚也朝他点点头,得到妈妈的首肯,叶楠才敢真的去翻沈士君的书包。
“幸好你没买,买了就是lang费钱。他可讨厌吃火鸡了,拳场外卖票的小姑娘,上一次带了自己做的火鸡肉三明治给他,他趁人家不注意,把火鸡肉都挑了出来,偷偷扔了。”林向晚说着,也卷起袖子进入了包饺子的队伍之中。
沈士君切好了面劲,林向晚开始擀饺子皮,俩人像老夫老妻一样配合默契,分工明确。
林向晚一边擀着皮,她一边偷偷地观察沈士君的脸色,见沈士君眉眼带笑,正十分愉悦的望着叶楠翻出包得花花绿绿的礼物,并示意他拆开时,林向晚终于下定了决心开口道,“师兄,等过了新年,我想回h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