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案中案 1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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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份笔录后,他发现下面还有一份材料,材料的内容吸引了他。

封面上写着,“内部文件——4·12特大持枪杀人案调查报告。”

他翻到下页。

“2009年4月12日。S市。犯罪嫌疑人迟菲菲(S市花艺表演艺术学校学生)持枪在东海酒店312房间,将S市电视台副台长郑卫东,编导马向龙,恒远传媒公司总裁李墨枪杀。后再与警方对峙中,被刑警陆小棠击伤,逃逸……”旁边配一张复印照片。尽管模糊不清,依然可以看出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女性的脸孔。

下面是法医对三名死者的验尸报告。

死者郑卫东。发现时已身亡。尸体位置头东脚西,仰卧于房间地毯上,上身赤裸,下身穿蓝色有条纹短裤,光脚。身中五枪。两枪在胸部,造成肺部动脉大量出血,为主要死因。小腹部三枪,其中一枪击碎左侧**……

死者马向龙。发现时已身亡。尸体位置仰卧于床上。上身赤裸,带红色领带,穿黑色三角形短裤。皮鞋。身中四枪。一枪在颈部,切断喉管,一枪在右眼,子弹穿过脑组织,从枕骨左侧射出。其余两枪在生殖器,生殖器破碎……

死者李墨。发现时已身亡。尸体位置坐靠于沙发。全身赤裸。身中五枪。两枪在头部,眉心部位,穿过脑组织,在枕骨处造成直径七厘米的孔洞。另外两枪在生殖器,生殖器碎裂……

接下来是刑侦记录。

凶器系一把仿制五四式手枪。死者身中枪弹均为标准的51式7.6225mm型号子弹。适用于五四手枪。

凶手被命中的子弹为标准64式7.6217mm型号子弹。命中部位,左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