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的简历上你曾经有过商业欺诈行为,这是什么?”面试官好奇问道。
“嗯…我曾经在推销公司产品时,过度夸大产品性能,导致客户误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因此被判入狱三个月。”
史密斯有些犹豫,停顿了一下,最后还是一咬牙出了实情。
“为什么要把这种事情写在简历上?提醒我们你有这项‘特殊的才能’?”
面试官望着史密斯,笑容意味深长。
“不是。是因为我发过誓,从此不再谎。这件事情在我的人生经历中非常重要,作为雇主,我想你们有权知道。”
史密斯望着面试官,坦然道,眼中闪过一丝痛苦之色。
“史密斯先生,我个人非常赞赏你的诚实表现。不过很遗憾,我们不能录用一个有前科的员工。”
面试官抱歉道,脸上是一成不变的笑容。
“希望贵公司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史密斯哀求道,神色近乎绝望。
“对不起,我们是大公司。”
“呼!”
又失败了。
第几次了?成功的希望在哪里?我已经发誓要改过了,为什么不能给我一次机会?
鲍比.斯密斯拎着公文包,站在旧金山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举目四望,茫然无措。
三月份就要过去了,旧金山为什么还要这么冷?春天在哪里?它还会回来吗?
史密斯神志恍惚,像一个飘荡在城市里的游魂。
“砰!”
史密斯额上一疼,猛然抬头,这才发现眼前站着三个人。
三个穿风衣的年轻人。
“啊,不好意思,我走神了。”史密斯连声抱歉道。
“没事,我也没注意看路。”
为首穿米色风衣的年轻人摆摆手,笑容如三月的春风拂过杨柳。
米色风衣和他的同伴沿着加州大街继续漫步前行,好像是来观光旅游的外地客人。
史密斯走了两步,忍不住又回头望了一眼,恰好米色风衣也正回头看他。
米色风衣微笑挥手。
心中暗觉纳闷,出于礼貌,史密斯也友好得挥挥手作为回应。
“老板,你认识刚才那个黑人?”
“看着挺像一个人。”
“像谁?”
“威尔.史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