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蓝桥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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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桥春雪君归日,秦岭秋风我去时。

——唐·白居易《蓝桥驿见元九诗》

高仙芝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从军十几年,从来没遇到过这么难缠的人。只听贴身侍卫又来报:“将军,那个人又来了,就站在你营帐外。”高仙芝一个头两个大,连连摆手吩咐:“说我不在!”侍卫接着禀报:“我说了,他不信,他说知道你在。”高仙芝勃然大怒:“他怎么知道老子在?”

侍卫禀报:“他说,他和将军心有灵犀。”

高将军忍不住掀桌,他出身名将世家,容颜白皙俊美,身材高大修长,作战身先士卒勇猛无匹。坏就坏在他军纪严明,从不乱杀人,自然也不能把那惹麻烦的家伙拖下去了事。

一个长得瘦弱还腿脚不怎么灵便的人,想来从军,还想做他高仙芝的贴身侍卫,这不是开玩笑吗?

他一开始还尽量客气地摆手拒绝:“我的贴身侍卫已经够了,暂时不需要人。”聪明人听到这里就该识趣,赶紧另谋高就,但那人不知道是听不懂还是脸皮厚,立刻微笑说:“暂时不需要,那就是以后还会需要,我就在这儿等着,等将军需要。”

等我需要个屁!高仙芝心里骂骂咧咧,没好气地随口敷衍对方:“你会做什么?”

“所有侍卫能做的事,我都能做;侍卫不能做的事,比如写文书、战报,洗衣服做饭,我也能做,将军只要招募了我进帐中,从此万事无忧。”对方不亢不卑地说。

没见过自吹自擂脸皮这么厚的人啊。高仙芝正要发作,只见对方若有所思地开口补充:“也不对,倒也有一件我做不了的事。”

“什么事?”高仙芝顺口问。

对方认真地说:“生孩子。”

高仙芝差点将一口水喷了出来,他打从心里恼火,上下打量对方,只见那小身板儿跟纸鸢似的单薄,腰身瘦得掐一下就能折断,有一只腿脚是跛的,脸孔黄得像刚生过病,别的不说,这么丑的侍卫要是带出去,别人真的以为他帐下无人,不被笑掉大牙才怪。

于是高仙芝迳自从他身边走了过去:“我既不缺侍卫,也不需要人洗衣做饭,这里的军队多得很,你去找别人。”

“将军是嫌我长得丑?”

一句话拉住高仙芝的脚步,他被说中了心事,尴尬地回过头来,只见对方一脸愠色:“这就是将军的不对了。将军招募的是军人,又不是夫人,要长得那么好看做什么?”

高仙芝俊美的面孔上,表情顿时惨不忍睹。

就这么被围追堵截了整整十天,高仙芝连出营帐上个厕所,都要偷偷摸摸,以防在茅厕里小解时,突然就听到外面传来恭恭敬敬的声音:“高将军,在下蒲州封常清,来应征做你的贴身侍卫。”

连强敌当前,大战在即都吃得饱睡得香的高仙芝,平生头一次觉得生无可恋,整个人都瘦了,这么僵持下去不是办法,他欲哭无泪地把那个叫什么常……哦,他记住那个名字了,叫封常清的人叫进来,最后不死心地问了一句:“安西的大唐军队也不止我一支,你怎么就是缠着我不放?”

本来是准备听到“高将军勇猛威武,我早就听闻大名,所以前来投奔,誓死追随……”这类慷慨激昂表决心的话,结果却听封常清悠悠然叹了口气:“将军不是嫌弃我长得丑吗?”

高仙芝张了张嘴,正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听对方悠悠然接着说:“别的地方我已经全都试过了,那些将领也都嫌弃我丑,没人肯要我。你这里是最后一处地方,没得选了,只能死缠烂打,试试运气。”

高仙芝顿时觉得自尊心碎了一地。

被缠得没办法的高仙芝把封常清收了进来,原本打算先招进来,然后出几个难题让他知难而退,结果没过多久,高仙芝自己舍不得了。

封常清这个侍卫,的确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且不说身边的琐事被安排得有条不紊,文书被整理得井井有条,就是三更半夜高仙芝肚子饿了,不用自己去找吃的,只要叫一声,一炷香的工夫,封常清就能端出一碗羊肉面,两碟小菜,拎来半坛烧酒。

看来真是人不可貌相,当初要不是封常清死缠烂打,高仙芝还真的就错过了这位靠谱的多功能贴身侍卫。

封常清做事一丝不苟,虽然是跛脚,在军营里比很多士兵都更有军人的样子。

冬天下着大雪,天冷得滴水成冰,高仙芝盖了好几床棉被,也不觉得暖和,想到营帐外封常清还在站岗,他就叫了一声:“进来。”

“将军有何吩咐?”封常清在外面问。

“叫你进来就进来,废话那么多干什么。”高仙芝不耐烦地骂。

“是。”

封常清进来了,头发上都是雪,全身也裹着雪花,本来瘦弱的年轻人倒像是穿了一件滑稽的棉袄,成了个白胖子。

高仙芝笑骂:“把雪抖抖再进来!”

封常清退回帐外,把身上的雪抖掉,再进来的时候就是平常的样子了,只是棉衣全部湿透。一瘸一拐地走进来,却仍然不失军人的仪容。

“衣服脱掉。”高仙芝随口说。

“……”封常清迟疑了一下,“将军……”

“脱了衣服上床来。”

自从相识以来,每次都是封常清让高仙芝难堪,这一次,总算被高仙芝扳回了一城,听到这句话,封常清的脸色真是好看得紧,比搭台子唱戏的还要精彩。然后,只见高仙芝随手扔了一床棉被给他:“给老子捂脚。”

封常清终于明白过来,嘴角抽搐了一下:“多谢将军。”

高仙芝治军极严,却对将士很好,这晚的风雪夜,封常清就和高仙芝抵足而眠。

雪下得大,天也冷,人心却是暖的。

这晚封常清梦到了小时候。

风雪漫天,他独自在城墙上玩耍,天地那么旷达,风雪那么大,他伸出舌头顽皮地去舔城墙上的雪,身后突然传来阵阵怪异的起哄和嘲笑声,一只手从身后猛地推了他一把!

他从城头倏然坠落下去,恐惧像刀锋一样凌迟着他的身体,他惊呼,却发不出声音。然后,一道蓝色的光芒在眼前闪过,随即是深蓝的一片,封常清只觉得有什么融化进了身体里,他的身体轻得飘了起来,就像是死过一回,又像是在剧痛中重获新生。

那光芒……究竟是什么?温柔如羽却又危险如刃……

封常清想要伸手去握住,却醒了过来。手摸到腰畔,空空如也。他猛地一惊,立刻挺身坐起来。只见高仙芝早已经起来,正将寒光沉沉的盔甲穿上,回头看了他一眼,随手将一把剑扔给他:“你有睡觉时佩剑的习惯?”

那是一把陈旧的剑,古朴不起眼,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色的话,那就是剑柄上蓝色的花纹,栩栩如生,展翅欲飞。

高仙芝似笑非笑地将衣领理好:“有这种习惯的人戒心都很重。我清晨起来,看你皱着眉头,拳心也捏得死紧,这样睡觉不累吗?”

“我做了噩梦,”封常清抚摩着佩剑,狂跳的心终于稍定,声音无端有些虚弱,“我梦到了小时候,刚来安西时。”

“哦。”高仙芝随口问,“你当初是怎么来安西的?”

“儿时随全家一起流放,”封常清苦笑,“父母去得早,我跟着看守城门的外祖父生活,那时我不会说安西话,本地的小孩欺生,有一次,几个人恶作剧把我推下城墙。”

那么高的地方,本来是非死不可的,不知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他从鬼门关走了一遭竟然能捡回性命。

只是摔瘸的腿再也接不回来了,他也就成了如今的样子。

军营里的士兵们一开始见封常清形貌瘦弱、腿脚不灵便,都没把他当回事。后来见他举止从容,不亢不卑,倒也对他生了几分敬意。再后来,敬意渐渐变为敬畏。

一年一度的军中演武大会上,封常清与全军同军衔的士兵比试,获得了单打对垒第四名,马背骑射第一名。

三军震慑。

封常清的筋骨和体能没有任何习武的先天优势,可是每日训练场上,别人在流汗,封常清在拼命——在训练场上趴下可以再站起来,在战场上倒下就意味着死亡,他似乎比别人更懂得这道理。

身为将帅,高仙芝经常一大早起来就能看到封常清在练功,有时夜深了,别人都休息了,封常清还在练剑,勤奋得让高仙芝都有点看不下去。他忍不住问:“练功有瘾?”

封常清微笑:“全力以赴,习惯而已。”

想了想又说:“除了生孩子实在做不到,别的事情大抵都事在人为,应该难不倒我。”

“……”

虽然觉得这小子狂得可以,但高仙芝仍然忍不住在心里吐槽,就他那小身板儿,瘦得跟薄纸一样,就算再练,能练得和老子一样高大威猛吗?

春去秋来,封常清的身材虽然瘦弱如初,却终于骑射自如,加上将手中一把长剑刺入气势如虹的力量,再无人敢小视。

这天,封常清像以前一样认真地在营帐外站岗。

三更时分,里面突然传来一声响动。按说高仙芝应该已经睡下了,封常清觉得不对,于是唤了一声:“将军?”

营帐里的声音和平时大不一样,只听高仙芝粗着嗓门说:“……滚。”

换了别的侍卫,可能就滚了,但封常清听出了高仙芝那个字里的一丝颤音。

进入军营以来,他从没见高仙芝怕过什么。

封常清神色一凛,悄无声息地掀开帐门。

只见营帐里一片惨白的月光,高仙芝一手提着长枪,对准自己的床榻,脊背绷紧,身体比铁还要僵硬。

封常清目光凌厉地扫过床榻,然后他看见……床榻上空空如也。

他顺着高仙芝长枪所指的方向看去,终于看清了一道黑影,顺着床沿慢吞吞地爬过。

——那是一只蜗牛。

“……”封常清嘴角动了动,上前用剑尖把那只蜗牛挑起来,扔出营帐外。

身后传来一声吼声:“滚回来!”高仙芝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封常清神色不变地转过身:“我什么也没看见。”

“放屁!”高仙芝骂,“你看到老子在睡觉。”

“……是。”

高仙芝一脸要杀人灭口的表情,其实他也不明白,自己一个天下名将,怎么会怕小小的蜗牛?但是这种软软的、蠕动的东西,真的令他头皮发麻……那么软,还带着黏糊糊的汁液,光想想就能起一身鸡皮疙瘩,要是被碰一下,简直能立刻晕过去。

更要命的是,这个奇葩的弱点他掩饰了这么多年,如今竟然被一个小小的侍卫当面撞破!

“……擅闯本将营帐,今晚扎三个时辰的马步。”高仙芝气急败坏地丢下这句话,把封常清赶了出去。

深更半夜,封常清在寒风中扎马步,顺便思考人生。

清晨曦光微露,高仙芝睡眼惺忪地起来,看到封常清还在扎马步,瘦瘦的脊背,一身衣衫全被汗水湿透。高将军虽然骂起人来彪悍得问候人全家,却嘴硬心软,黑着脸说:“起来吧。”

“是。”封常清听命站起来,因为马步扎得太久腿麻,双腿一软,狼狈跌倒在地上。

高仙芝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很满意,觉得应该提醒他记住这次教训:“知道自己错了?”

“知道。”封常清满身泥泞地爬起来,认真地回答,“将军要面子,所以侍卫们都打扮得光鲜靓丽,英俊不凡。谁要是不小心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伤了将军的面子,那比杀了将军还严重,将军会认真记仇的。”

高仙芝心里想,我去!

“……再扎两个时辰!还有,下次不要跟我提蜗牛!”

“是。”封常清的语气却和昨晚没什么分别,一句话拉住高仙芝的脚步,“将军,蜗牛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就随它去吧。”

“……我说了不要提蜗牛!”高仙芝勃然大怒。

“是。”

封常站起身来,站稳军姿为高仙芝开路:“昨天晚上下雨,今天路上怕有蜗牛,请将军当心。”

“我说了不要提蜗牛!”

……

高仙芝气势汹汹简直逃一般地快步离开,脸上杀气腾腾,身后传来封常清带笑的声音:“将军,怕蜗牛没什么。有些东西也和蜗牛挺像,柔软的不一定没有力量。”说到这里他微笑一顿,“比如,情义。”

不知为何,高仙芝心中莫名地一动。

情义?那么柔软的东西,也可以令最强大的人心生敬畏。

封常清拖着扎马步扎得酸痛的腿坚持巡逻完毕,回到中军大帐时,远远地听到帐内阵阵不寻常的喧哗声。

出什么事了?封常清不禁加快脚步,营帐帘门一掀,他却愣了一下。

高仙芝和几个人围在一起打牌,几人的兴致正高,其中一个白衣少年是从来没见过的,一张牌甩下来:“胡了!”

高仙芝忿然抗议:“不是吧?老子又输了!”说话间一抬头看到封常清,顿时高兴地说:“来得正好,本将军有件事问你!”

封常清一瘸一拐地走进来,稳稳站定拱手:“将军请吩咐。”

几个牌友的目光顿时都落在他身上。

那个赢牌的白衣少年双腿修长舒展,姿态慵懒像是长安或洛阳来的花花公子,一脸不务正业,饶有兴味地打量封常清:“大蘑菇,这就是你说的除了生孩子之外,什么都会的侍卫?”

高仙芝不理他,问封常清:“你会不会打牌?”

“……”封常清沉默了一会儿,镇定地说,“会。”

“好!”高仙芝一把拉他坐下,“你替我打几把!”

很多年后封常清回想起这次打牌,仍然忍不住扶额——怎么有人能腹黑得这么不要脸?少年出牌根本就是耍流氓,神鬼难测。封常清一开始还能勉强应付,后来便被他声东击西绕得云里雾里,先是输掉了身上仅有的铜钱,然后是盔甲和腰带,中衣和靴子,最后是里衣汗衫……寒冬腊月,封常清穿着一条裈裤,打着赤膊瑟瑟发抖地出牌,第一次觉得世上有他坚韧的神经也无法忍耐的考验。

“再输下去就连裤子也要输掉了!”高仙芝终于憋不住,“别打了吧?”

“……”封常清冻得咬紧牙关,小身板坐得笔直,“但听将军吩咐。”

“这就不打了?”白衣少年显然牌兴正浓,“输掉裤子算什么?还可以卖身抵债。我看你这个侍卫牌技不错,干脆就送给我,我不会嫌弃的。”

“不送!”高仙芝大手一挥,斩钉截铁。

“无趣,你这护短的习惯还是老样子啊大蘑菇。”白衣少年“刷”地一下将手里的牌展开,动作潇洒自在,他看上去比高仙芝年龄要小得多,说话却是毫不见外的派头。

封常清愣了愣——大蘑菇?今天已经是第二次听到了,一开始他只以为自己听错,现在再次清清楚楚听到,不由得困惑,那是什么?

对方仿佛能一眼能看透封常清心中所想,随口说:“你家将军不是叫仙芝吗?不管仙芝、灵芝,还是松芝,那都是大蘑菇。”

他说得理所当然,好像不管叫“大蘑菇”还是“小甜甜”都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事。

冷汗终于从封常清的额头上流下来,威名赫赫的西北名将被取这样的外号,太伤自尊了!

对方笑眯眯地拿着牌,轻松抽出一张,甩下来:“你是不是在想,你的牌技不可能比你家将军还差,怎么就比他输得还惨?”他乌黑明亮的眼睛眨了眨,眼波如潭,难测深浅:“因为你聪明。”

封常清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在嘲讽自己,不敢轻率答话,只好闭紧嘴巴。

“你家将军是个笨人,聪明人最怕遇到笨蛋。而你聪明,那就好办得多——至少你能看懂我在设陷阱。”

高大将军终于意识到自己被侮辱了,勃然大怒,“放屁!”他死要面子地补了一句:“那……那是老子故意放你一马!你个赔钱货!”

封常清一向觉得自己不算笨,面对今日的不速之客和乱糟糟的牌局,脑子却不够用了。

赔钱货?那又是什么?

“那么,再来一局?”潇洒爱笑的赔钱货好整以暇。

“……”

“上次你输掉的裈裤我还让侍卫留着,等你有了一千金来赎。”赔钱货循循善诱。

在下属们异样的目光中,被揭了老底的高仙芝涨红了脸,脸色在“你闭嘴”和“士可杀不可辱”之间艰难转换,活脱脱像一只被欺负得惨的大老虎。封常清实在于心不忍,再看那悠闲自得的白衣少年“赔钱货”,赔……裴?他突然心念转动,心头一震,意识到了对方的身份!

天子钦点的探花郎,十五岁前往陇右军营,用兵如神,百战不败,令吐蕃闻风丧胆的“白衣修罗”——

少年将军裴昀,竟然亲自到安西军营中来了!

若非边境出了大事,他原本绝不该出现在这里。

封常清几乎是下意识地攥紧拳,浑身因为紧张而僵硬起来,他环顾四周,这才发现营帐里几人都是高仙芝的心腹大将。

裴将军还是一脸轻松,没事儿人一样,抬手让继续打牌,几个将领也都舍命陪君子。

不到黄昏,裴将军就起身辞别,来去都没有惊动更多人,简直让人怀疑他就是专门来打牌的。

封常清不由得怀疑自己的判断——难道真的是自己想多了?

月华如水,新雪如被。

三更时分,军营里突然隐隐传来调兵的声音,正在站岗的封常清听到身后熟悉的脚步声,一回头,只见高仙芝一身戎装峻拔,高高大大站在他面前。

“将军这是要出征?”封常清一怔,意料之外,却也在意料之中。

“达奚部落反了。”高仙芝持枪而立道,“随我出发,我大唐两千精锐,先去会会他们!”

原来,谈笑之间,纸牌之上,战局布谋已定。

跟随高仙芝前往绫岭平叛,这是封常清第一次上战场。

这也是他第一次知道,战场不是纸上谈兵,也不是校场演练,战争是血流漂橹,尸横遍野。

冲杀在乱军之中,封常清奋力挥剑,耳边传来自己巨大的喘息声。鲜血溅在脸上,自己的,敌人的……

就在这时,封常清看到一道恐怖的刀光。

寒光不是朝他袭来的,而是朝着高仙芝的后背!作为主帅的贴身侍卫,他毫不犹豫地举剑去挡,然而那袭击的速度太快了,根本挡不住,电光火石的瞬间,他手臂怵然发麻——

敌人的刀悍然将他手中长剑震开,凌厉刀光铺天盖地斩下,封常清手臂剧痛,长剑仿佛有生命般发出沉重的龙吟之声,来不及了……他合身扑了过去!

无数画面瞬间在脑海中交错,熟悉的蓝光在眼前心头狠狠划过,心魂仿佛再一次从城头坠下,被某种力量吸引,又被某种渴望托举,强悍滚烫,可忘生死……

然后,后背骤然一凉,像是雪花飘落进衣襟,然后天地倾斜,五脏六腑仿佛在沸水中煮过,他眼前骤然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封常清醒来时,发现自己趴在一堆乱石上。

后背火燎一样的痛,右臂更是根本无法抬起来,痛到麻木的手臂仿佛不是自己的。

士兵们在他跟前来去,很多人身上脸上沾着血污,还有人在擦拭着兵器,天已经黑了,军队临时扎营隐藏在密林中,为了不暴露行踪,连篝火也没有。

封常清喉咙干渴得快要冒火,他艰难地动了动,这时,一个水囊扔到他面前。

他立刻不顾一切用颤抖的手抓起来就往嘴里灌!冰凉的水入喉,一股血腥味顿时从胸腔漫上唇齿,他忍不住剧烈地咳嗽,唇角顿时呛出血沫。等缓过一口气来,他抹掉唇边血迹,吃力地抬起头……只见高仙芝站在他面前,高大的身影几乎遮住了月下山川。

高仙芝面无表情地俯视着他道:“后背两尺长的刀口,再深一点,就能把你劈成两半。老子出征前教过你,战场是这么玩的吗?”

“将军没有教过我。”封常清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但将军把后背留给了我。”

高仙芝一时间没有说话,四周弥漫着清冷的血腥气。封常清脸色苍白如纸,他知道,自己不仅差点被劈成两半,而且右手手臂骨折,痛到难以忍耐,他咬紧牙关不发出呻吟。突然,只见一声闷响,有什么东西被扔到地上。

——那是他自己的剑。

“剑拿上。”高仙芝粗暴地命令。

封常清用仅能活动的左手吃力地握住血迹斑斑的剑。

“知道你是怎么捡回一条命的吗?”高仙芝眼底带着不耐烦的傲气,“我干掉了那个偷袭者,他当场气绝,没有时间劈完那一刀,所以你只死了一半,没有死透。刀劈在剑上,你的剑还算硬,没断,否则你的脑袋也没了。”

封常清心头微微一凛。剑身有砍凿的痕迹,能看出当时的惊心动魄、生死一线。

“我的背后有眼睛,不用别人替我挡刀。我的身手也很好,好得你这样初出茅庐的新兵根本没法想象。”高仙芝居高临下地说,“用不着你扑过来表现,不然,我就不用在解决那个小喽啰的同时还要把瞬间丧失战斗力的你接住,抱上马背拖回来,麻烦透了。”

“将军你一感动就会变成话唠吗?”封常清冷静地指出。

“放屁!”高仙芝勃然大怒,“我是在教你打仗。”

话音刚落,封常清腰上一轻,整个人被凌空拎了起来!

事实证明,顶撞主帅是不会有好结果的。高仙芝拎着封常清,就像拎着一只布袋,大步走过乱石杂草和人群,粗鲁地将人一把扔上马背。

封常清愕然提醒:“将军,几个时辰前我差点被劈成了两半……”

“哦。”高仙芝理所当然地说,“不是还没劈成两半吗?”

“……”封常清眼前一黑!他挣扎着想问有没有搞错?我这样的伤员应该运送回后方!

却听高仙芝回头朝士兵们大声说:“出发!”

声沉如海,群山微震。

这晚,高仙芝带着精锐士兵连夜直捣敌营,奇袭主帅大帐。

封常清趴在马背上无法动弹,剧烈的颠簸让五脏六腑都几乎要移位,他觉得自己快要在主帅的公报私仇中死透了……

寒风凛冽如刀,血不断溅在脸上,战神长枪过处,所向披靡。

就在封常清疼得神智模糊时,突然听到一个声音自头顶响起:“吃我一枪!”

晨光之中,长枪直取达奚部首领的头颅!

高仙芝策马悍然挥枪,对手的脸孔在瞬间惨白扭曲,随即大叫一声坠下马背,落在尘土之中!险中求胜,毕其功于一役。这一刻,封常清怔住,他突然明白了……高仙芝为何要带着重伤的他。

他在教他战场上的生存之道。

没有最好的防守,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没有最安全的时刻,最安全的时刻就是斩杀敌人之时!

这是高仙芝的枪法,这更是高仙芝的勇气胆色。

想要在战场上生存下来,没有侥幸,没有第二次机会,高仙芝不是傲慢,他是真的强大到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强大到能对麾下千军和万里疆土妥帖守护。

曦光中那高大的身影如同天神,滴血的长枪仿佛地狱里走了一遭,身后传来震天动地的欢呼声!策马紧紧跟随的士兵们身上带着荣耀,也带着累累伤痕,眼里火星迸溅,那是必胜的信心。

几乎在一夜之间,绫岭之下血流成河,敌军被剿灭殆尽。

清点战场时,高仙芝低头问了一句:“还活着?”

封常清还醒着,或许是因为疼痛让他无法昏迷,或许是因为胸腔中有什么在震撼、剧痛和共鸣,他知道,这将是他在战场上绝无仅有的生死之课。

在四野枯草的沙沙声中,他听到自己微微茫然地问了一句:“你到底……是不是人?”

——你是人,还是来自地狱的修罗?

本以为高仙芝会勃然大怒,但对方只是沉默了一会儿,说:“我是人,但我更是个军人。”

封常清努力地抬起头问:“你怕过吗?”

“怕过,”高仙芝的声音还带着刚下沙场的疲惫,显得暗哑低沉,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惊心,“但我不会停止前进,因我正是为那累累白骨之上,胜利的王座而生!”

金色的甲胄映着血光与太阳,烈火焚烧着古战场,天幕被映红,整个天地就像一枚巨大的勋章,佩戴在天下名将的胸前。

“我会带着你们,战胜不可战胜的敌人,到达不可到达的地方。”

封常清仰视他良久,没有说话。

终于,他释然一笑。

——很好,那也正是我心中所想,我会追上你的脚步,与你并肩征战最艰险的地方,登上最耀眼的战神王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