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真的不好奇,无论变成什么模样,只要是她就可以了。
但她好像很希望他好奇,只是一个态度,便能让她开心,何乐不为。
宋汐真的有些挫败,为什么好奇还是这样面瘫的表情,“宋翎,能说句话吗?”
宋翎一顿,还是缓缓开启了薄唇,“好看。”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真挚,他真的很仔细地看了看她,她甚至能感觉到他目光的移动。
宋汐抬头,去看他的眼睛,宋翎在她面前,目光一向是淡淡的,不锐利,这就使得他很没有存在感,她却不知道,他专注起来,眸光也可以这样深邃,一点余光都不散,好像将所有的注意力付之一眼。
让被注视的人,有一种很被重视的幸福感。
宋汐想,这个人,过去一定很惯常集中注意力,且一心一意,一旦倾注于某物,别物就难以再入眼的专注。
但她随即又想,这个人可真词贫。他过去一定很少夸人,乃至于注意到别人的长相。好看这两个字从别人嘴说出来,可能是如白开水一样地寡淡。因着他的认真专注,却胜过人间无数。
这可能是他所能表达的最优美的词汇,你被他夸一句好看,比别人天花乱坠地赞扬,还要来的有效,这是个不会撒谎的,或者说,不屑撒谎的男人。
宋汐便也满意了,却还是问道:“你都不吃惊吗?见到我的时候,你一点都没怀疑。”
他望住她,“我认得你的脚步,你的身形,你的眼睛,你的声音,够了!”
每一样都足以让我认出你。
他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专注力,当他注意某一样事物,那事物便难逃他的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