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爱伦坡(2 / 2)

他一肚子的问题想问,可对上霍云松的眼睛就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了,因为他对他微微笑了笑:“陶柏。”

“哎!你认得我?”陶柏长了一张娃娃脸,二十五六岁的人看起来还像是大学生,笑起来怎么都让人讨厌不起来,“你是霍云松?”

“是。”他指了指书房,“阿樱在画画。”他推开花屏,发现打脸了,孟樱正全心全意半蹲在地上给狸奴拍照呢。

陶柏率先憋不住笑起来:“阿樱啊,你还是那么不招小动物喜欢,”他和霍云松爆料,“读大学的时候她就喜欢喂学校里的野猫,可不管怎么样它们就是不吃她喂的东西,可好笑了。”

孟樱面颊微红:“你不要说这个。”

“嗯嗯嗯我错了,我向你赔罪。”陶柏把礼物提过来,“送猫的营养膏。”

孟樱放弃逗猫站起来,她和陶柏熟悉,也不用推辞,马上收下:“谢谢。”

“别急着谢,看我这个。”陶柏又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拎出一个袋子来,“当当当,你要的百乐色彩雫全套。”

他一个个墨水瓶往外掏,孟樱就一个个拿起来放在阳光下欣赏它们的颜色。

紫式部、朝颜、露草、孔雀、月夜、冬将军、雾雨、秋樱、山葡萄……总共24种不同颜色的墨水一一排开,在阳光下闪烁着令人心醉的颜色。

陶柏问:“你不是刚买了四季彩么,怎么又买那么多,用的过来吗?”

“我刚入彩墨的坑,所以先买这几个火的试试水。”孟樱欣赏完,心满意足地收进盒子里,“过两天上新我就用新墨了。”

陶柏翻了翻白眼,又拿出一个小盒子:“还有这个,你的爱伦坡。”他趴倒在桌子上,和霍云松吐槽,“她过年的时候买了百利金m400,喜欢得要死要活的,上个月和我说又喜欢上了万宝龙的这个爱伦坡,除了长得不一样有什么区别。”

“就是不一样。”孟樱开了箱,把那支万宝龙爱伦坡捧出来细细把玩。

陶柏扭头对霍云松说:“你是不是也不能理解,她画工笔的,居然喜欢钢笔?要是收集画笔我能理解,但是是钢笔啊,和她平时画风完全不符合。”

霍云松也是第一次知道孟樱居然喜欢收集钢笔:“她喜欢最重要。”

“听见没有。”孟樱一心两用,随口就说了句小女生气的话,引得陶柏多看了好几眼,可她愣是没发现这句话有多恃宠而骄。

陶柏眨了眨眼睛,决定不去提醒她,sakura脸皮薄,一说穿以后就没戏看啦。

她就用已经使用了小半瓶的阿帕奇晚霞来尝试,这瓶墨水大名鼎鼎,随着钢笔出水与下笔的轻重,墨水将晕染出不同的颜色,独一无二。

孟樱托着腮想了片刻,提笔写:山中何事,松花酿酒,春水煎茶

“果然不一样。”孟樱试写了几行字,特别的手感令她更觉心喜。

陶柏拉过纸:“给我试试。”

孟樱把笔递给他,他随手写了松尾芭蕉的千古名句:

古池や

蛙飛びこむ

水の音

(闲寂古池旁,青蛙跳进水中央,扑通一声响)

孟樱看着他写,突然就想起霍云松来,她把笔递给他:“你真的字是什么样的?”

霍云松唇角一弯,接过笔来,写了一首悼词:

曾见仙人海上来,遗我朱樱栽高台,

少年慕恋不知起,欲效刘郎常徘徊。

仙人辞去二十载,红叶三千沉碧海,

晨钟暮鼓欺世人,夜夜梦魂访蓬莱。

陶柏先称赞说:“字里金生,行间玉润,法则温雅,美丽多方,”这是照搬的,他的总结是,“好看!”

他兴致勃勃地和霍云松八卦,“我和你讲,最近省城的傻多速喜欢附庸风雅,上古琴课上绘画书法班,但是呢,好多人的审美就和乾隆一样,宝宝心里苦但是宝宝没地方说。”

霍云松微笑:“是吗?”

“是的呀,我怎么好骗你,不过你这字真的好看。”陶柏对比了一下自己和孟樱的,实话实说,“反正比我们写的好看。”

“我不大会日文。”霍云松温和地说,“更不会画画。”

“这倒是,sakura画画真的是很棒的。”陶柏转头问孟樱,“sakura?”

孟樱被陶柏喊了一声才回过神,她神思不定:“什么?”

“你怎么啦?”陶柏学她一样托腮看着她,“难道是霍云松的字写得太好,所以你看入了迷?”

孟樱迟疑了一下才说:“这是你写的?”

“你希望呢?”霍云松意味深长地反问。

孟樱说:“写这首诗的人一定失去过很重要的人,希望你不是,不然也太难过了。”

难过吗?当然难过的,最美最温柔的日子只有那三个月,三个月后,只剩下了无穷无尽的痛苦与折磨。

决意出家,与其说是骗世人无欲无求,不如是骗自己,可那并没有什么用,依旧是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孟樱因振灵香而死,他却因此香而活,两人之间本就有因果,这是他欠她的,那怎么办呢?那自然是……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不过,霍云松回过神来,对担忧的孟樱笑了一笑:“这一次不会了。”

这一次……应该是在说她?孟樱若有所思,如果是这样的话,也就是说还有上一次,那个人,是他的初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