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暗了,我们早点吃饭。”孟樱一急就手忙脚乱,把门碰上了却怎么都锁不上,霍云松站到她身后,伸手去帮她锁门,他的手臂只要往里靠一寸就是她的腰,像是随时随地一合拢就能把她揽到怀里。
孟樱恍然不觉,看到他帮忙把门锁了才松了口气,可不过就是一转身,就正正好撞进他的怀里,霎时间,她整个人都僵住了。
她背后的紧闭的门,面前是他的胸膛,呼吸起伏间,两个人轻轻一碰又马上分开,像是羽毛挠在了心头那样似有若无的痒痒。
她面颊绯红,不知如何是好,霍云松不敢逼她太急,像是刚刚发现两人的距离如此亲密,立刻侧身让开,孟樱这才长松了口气,一眼都不敢看他,匆忙就往天井里去了。
霍云松从袖子的褶皱间拈起她刚才不慎掉落的一根发丝,他凑近了一闻,仿佛有隐约的香气,令人想入非非。
而孟樱则站在院子里懊恼,也不知怎么的,她总觉得自打霍云松进了这屋,老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像是他有所暧昧,但细究起来却都站不住脚,活像是她自己生了心魔似的。
难不成是自己对他起了心思?孟樱一念至此,先把自己给吓了一跳,她性子慢热,与激烈的感情多半无缘,不熟悉的人会以为她冷淡,难以相处,但如果相交甚久,就像是陈年佳酿,会越来越香。
她与霍云松不过相识短短两天,怎么可能会对他有别的心思呢?思来想去,孟樱最后把这些异样归结为自己一个单身女性与陌生男人居住的警惕。
一定是她太敏感,想多了。
正当孟樱努力说服自己的时候,霍云松锁了门走出来,看到她站在天井里发呆,像是十分诧异:“怎么站在风里,快进去?”
孟樱一刹那脸如火烧,她扭过头去:“我在外面透透气。”
霍云松心知肚明却不说破,进屋去拿了件薄披肩拢在她肩头:“当心感冒了,我先进去做饭了。”
孟樱想要躲开,又觉得太过刻意了,只能忍着异样由他提自己披上了披肩,幸好这回霍云松并没有任何奇异的举止,她又在心里说服了自己一遍,紧张的肩膀慢慢放松了:“好。”
霍云松看到她已经消了戒心,微微笑了笑,转身进了厨房。
砂锅里,下午就开始炖的鸡肉已经被中小火炖得酥烂,盖子一掀,香气就混杂着水汽扑面而来,两个人一顿吃不完一只全鸡,他就只取部分鸡汤和鸡肉加入早已煮熟小馄饨,没过多久,金黄鲜美的鸡汤里就浮起了一只只白白胖胖的馄饨,他盛了两碗馄饨鸡端到八仙桌上:“吃饭了。”
孟樱应了一声,刚进屋就闻到了香气:“馄饨鸡?你怎么做起这个来了。”
“这两天看你的胃口不大好,晚上吃点清淡的。”霍云松又端了几样小菜来,“你吃十五个够不够,我多包了几个馄饨,明天早上也可以吃。”
孟樱用调羹舀一舀鸡汤,小馄饨虽小,但胜在鲜美,一看就令人食指大动:“够了。”
“那尝一尝,小心烫。”
孟樱尝了一个,馄饨皮滑肉鲜,鸡肉骨肉皆烂,鸡汤鲜美多滋,点缀其中的木耳竹笋肉皮都恰到好处,的确美味,她半是不解半是好奇:“你做菜的水平那么高,从前在家一直做吗?”
霍云松失笑,他在霍家怎么可能有机会近厨房,都是霍苾芬的功劳,作为霍家大小姐,她一向都是几位小姐中最能干的,他第一次见到苾芬时,她才十一岁,高高瘦瘦,容貌秀美,眼角有一颗泪痣,但眼神沉静,不似同龄孩童。
他祖父就说:“她以后就是你妹妹,你带着她吧。”
他点点头,又问她姓名,苾芬便说:“院长叫我小芬,爷爷说让我姓霍。”
霍芬听起来太过平庸,他想了想就说:“苾芬孝祀,你叫霍苾芬吧。”
是的,霍苾芬并非霍云松的姐妹,也非私生女,而是从孤儿院里领养来的孩子,要说起来,更像是从小培养的生活助理,他带霍苾芬出去的时候也是这么介绍的,“这是我的助理”,或者是“这是我的秘书”,不知情的人一无所觉,可若是知情的,私底下便沿袭旧俗,称为“大丫鬟”。
有趣的是,这些大丫鬟冠以霍家之姓,在外称为霍家小姐,但与传统的认知不同,老派家族总不肯摒弃旧日的习俗,仿佛想借此留住些什么,因从前“小姐”多为贱称,所以从不这般称呼自家女儿,霍云松的大妹妹该叫“霍大姑娘”,活脱脱是从《红楼梦》里走出来似的。
然而,不管是《红楼梦》里穿“银红袄儿,青缎背心,白绫细折裙”的大丫鬟,还是现在穿着香奈儿套装的“秘书助理”,称呼一直在变,可谁都知道换汤不换药,还是老样子。
想到这里,霍云松不免觉得好笑,他想了想说:“家里人很会做饭,耳濡目染就学了一点,你不要嫌弃。”
“如果你这样叫嫌弃,那我真的是笨手笨脚了。”孟樱浑然不知霍云松家中的复杂,她笑了笑说,“我姑奶奶也不爱做饭,觉得厨房里烟火气太重,身上总有味道,那就不好调香了。”
霍云松便说:“说的是极,以后做饭有我,你不必担心。”顿了一刻,他唇角微扬,“我是心甘情愿的。”